医疗过程中如何保全证据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6-13 12:48浏览量:1884

其时办的这个案件是一个朋友的父亲(李某)由于与别人发作胶葛被打了,经过医院查看,李某有肝硬化疾病,脾脏已经有必定程度的病变,医师说迟早要切除,可是殴伤是不是此次切除的主要原因,需求咱们举证。由于李某办有医疗保险,所以在其出院时,将一切的病历都交给了医保中心,个人手中就没有了相应的资料。当然剧烈的殴伤、心情激动、多日没有饮食都是能够加剧淤血的原因,可是加剧的程度也缺少科学的依据来定量剖析,只能做定性剖析(做司法判定)。但李某以医保名义住院,医院没有保存脾脏,而要做司法判定,就需求当事人自己举证后,法医才会依据当事人举证的资料进行判定,但由于李某手上没有相应的依据给案件带来了许多困难。后来,我造访和咨询了相关专家教授,并结合自己了解的状况,李某的伤归于轻微伤,不影响案件定性,所以,我给法医做了很多的作业后,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将李某切除脾脏是否与其本身的病因有关的问题回避了,将此问题留到民事案件中做司法判定剖析诱因的职责巨细上。案件终究有了一个合理的成果。
经过这个案件,作为律师的我想提示广大读者,在医疗过程中必定要注意保全相关的依据,给自己和家人一个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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