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5-26 06:32浏览量:747
榜首章总则
榜首条为了标准施行创造专利或许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答应(以下简称强制答应)的给予、费用判定和停止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施行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拟定本方法。
第二条国家知识产权局担任受理和检查强制答应恳求、强制答应运用费判定恳求和停止强制答应恳求并作出决议。
第三条恳求给予强制答应、恳求判定强制答应运用费和恳求停止强制答应,应当运用中文以书面形式处理。
按照本方法提交的各种证件、证明文件是外文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以为必要时,能够要求当事人在指定期限内附送中文译文;期满未附送的,视为未提交该证件、证明文件。
第四条在我国没有常常居所或许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许外国其他安排处理强制答应业务的,应当托付依法建立的专利署理安排处理。
当事人托付专利署理安排处理强制答应业务的,应当提交托付书,写明托付权限。一方当事人有两个以上且未托付专利署理安排的,除还有声明外,以提交的书面文件中指明的榜首当事人为该方代表人。
第二章强制答应恳求的提出与受理
第五条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颁发之日起满3年,且自提出专利请求之日起满4年,无正当理由未施行或许未充沛施行其专利的,具有施行条件的单位或许个人能够依据专利法第四十八条榜首项的规则,恳求给予强制答应。
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为被依法认定为独占行为的,为消除或许削减该行为对竞赛发作的晦气影响,具有施行条件的单位或许个人能够依据专利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则,恳求给予强制答应。
第六条在国家呈现紧急状态或许十分状况时,或许为了公共利益的意图,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能够依据专利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则,主张国家知识产权局给予其指定的具有施行条件的单位强制答应。
第七条为了公共健康意图,具有施行条件的单位能够依据专利法第五十条的规则,恳求给予制作获得专利权的药品并将其出口到下列国家或许区域的强制答应:
(一)最不兴旺国家或许区域;
(二)按照有关世界公约告诉世界贸易安排标明期望作为进口方的该安排的兴旺成员或许发展中成员。
第八条一项获得专利权的创造或许实用新型比前现已获得专利权的创造或许实用新型具有显着经济含义的严重技能进步,其施行又有赖于前一创造或许实用新型的施行的,该专利权人能够依据专利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则恳求给予施行前一专利的强制答应。国家知识产权局给予施行前一专利的强制答应的,前一专利权人也能够恳求给予施行后一专利的强制答应。
第九条恳求给予强制答应的,应当提交强制答应恳求书,写明下列各项:
(一)恳求人的名字或许称号、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电话;
(二)恳求人的国籍或许注册的国家或许区域;
(三)恳求给予强制答应的创造专利或许实用新型专利的称号、专利号、请求日、授权布告日,以及专利权人的名字或许称号;
(四)恳求给予强制答应的理由和现实、期限;
(五)恳求人托付专利署理安排的,受托安排的称号、安排代码以及该安排指定的署理人的名字、执业证号码、联系电话;
(六)恳求人的签字或许盖章;托付专利署理安排的,还应当有该安排的盖章;
(七)附加文件清单;
(八)其他需求注明的事项。
恳求书及其附加文件应当一式两份。
第十条强制答应恳求触及两个或许两个以上的专利权人的,恳求人应当按专利权人的数量提交恳求书及其附加文件副本。
第十一条依据专利法第四十八条榜首项或许第五十一条的规则恳求给予强制答应的,恳求人应当供给依据,证明其以合理的条件恳求专利权人答应其施行专利,但未能在合理的时间内获得答应。
依据专利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则恳求给予强制答应的,恳求人应当提交现已收效的司法机关或许反独占法律安排依法将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为认定为独占行为的判定或许决议。
第十二条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依据专利法第四十九条主张给予强制答应的,应当指明下列各项:
(一)国家呈现紧急状态或许十分状况,或许为了公共利益意图需求给予强制答应;
(二)主张给予强制答应的创造专利或许实用新型专利的称号、专利号、请求日、授权布告日,以及专利权人的名字或许称号;
(三)主张给予强制答应的期限;
(四)指定的具有施行条件的单位称号、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电话;
(五)其他需求注明的事项。
第十三条依据专利法第五十条的规则恳求给予强制答应的,恳求人应当供给进口方及其所需药品和给予强制答应的有关信息。
第十四条强制答应恳求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不予受理并告诉恳求人:
(一)恳求给予强制答应的创造专利或许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号不清晰或许难以确定;
(二)恳求文件未运用中文;
(三)显着不具有恳求强制答应的理由;
(四)恳求给予强制答应的专利权现已停止或许被宣告无效。
第十五条恳求文件不符合本方法第四条、第九条、第十条规则的,恳求人应当自收到告诉之日起15日内进行补正。期满未补正的,该恳求视为未提出。
第十六条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强制答应恳求的,应当及时将恳求书副本送交专利权人。除还有指定的外,专利权人应当自收到告诉之日起15日内陈说定见;期满未答复的,不影响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决议。
第三章强制答应恳求的检查和决议
第十七条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对恳求人陈说的理由、供给的信息和提交的有关证明文件以及专利权人陈说的定见进行检查;需求实地核对的,应当指使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实地核对。
第十八条恳求人或许专利权人要求听证的,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安排听证。
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在举办听证7日前告诉恳求人、专利权人和其他好坏关系人。
除触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许个人隐私外,听证揭露进行。
举办听证时,恳求人、专利权人和其他好坏关系人能够进行申辩和质证。
举办听证时应当制作听证笔录,交听证参与人员承认无误后签字或许盖章。
依据专利法第四十九条或许第五十条的规则主张或许恳求给予强制答应的,不适用听证程序。
第十九条恳求人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决议前撤回其恳求的,强制答应恳求的检查程序停止。
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决议前,恳求人与专利权人订立了专利施行答应合同的,应当及时告诉国家知识产权局,并撤回其强制答应恳求。
第二十条经检查以为强制答应恳求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作出驳回强制答应恳求的决议:
(一)恳求人不符合本方法第四条、第五条、第七条或许第八条的规则;
(二)恳求给予强制答应的理由不符合专利法第四十八条、第五十条或许第五十一条的规则;
(三)强制答应恳求触及的创造创造是半导体技能的,其理由不符合专利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则;
(四)强制答应恳求不符合本方法第十一条或许第十三条的规则;
(五)恳求人陈说的理由、供给的信息或许提交的有关证明文件不充沛或许不真实。
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作出驳回强制答应恳求的决议前,应当告诉恳求人拟作出的决议及其理由。除还有指定的外,恳求人能够自收到告诉之日起15日内陈说定见。
第二十一条经检查以为恳求给予强制答应的理由建立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作出给予强制答应的决议。在作出给予强制答应的决议前,应当告诉恳求人和专利权人拟作出的决议及其理由。除还有指定的外,两边当事人能够自收到告诉之日起15日内陈说定见。
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据专利法第四十九条作出给予强制答应的决议前,应当告诉专利权人拟作出的决议及其理由。
第二十二条给予强制答应的决议应当写明下列各项:
(一)获得强制答应的单位或许个人的称号或许名字、地址;
(二)被给予强制答应的创造专利或许实用新型专利的称号、专利号、请求日及授权布告日;
(三)给予强制答应的规模和期限;
(四)决议的理由、现实和法律依据;
(五)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印章及担任人签字;
(六)决议的日期;
(七)其他有关事项。
给予强制答应的决议应当自作出之日起5日内告诉恳求人和专利权人。
第二十三条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据专利法第五十条作出给予强制答应的决议的,还应当在该决议中清晰下列要求:
(一)依据强制答应制作的药品数量不得超越进口方所需的数量,而且有必要悉数出口到该进口方;
(二)依据强制答应制作的药品应当选用特定的标签或许符号清晰注明该药品是依据强制答应而制作的;在可行而且不会对药品价格发作显着影响的状况下,应当对药品自身选用特别的色彩或许形状,或许对药品选用特别的包装;
(三)药品装运前,获得强制答应的单位应当在其网站或许世界贸易安排的有关网站上发布运往进口方的药品数量以及本条第二项所述的药品辨认特征等信息。
第二十四条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据专利法第五十条作出给予强制答应的决议的,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将下列信息通报世界贸易安排:
(一)获得强制答应的单位的称号和地址;
(二)出口药品的称号和数量;
(三)进口方;
(四)强制答应的期限;
(五)本方法第二十三条第三项所述网址。
第四章强制答应运用费
强制答应运用费判定恳求的检查和判定
第二十五条恳求判定强制答应运用费的,应当提交强制答应运用费判定恳求书,写明下列各项:
(一)恳求人的名字或许称号、地址;
(二)恳求人的国籍或许注册的国家或许区域;
(三)给予强制答应的决议的文号;
(四)被恳求人的名字或许称号、地址;
(五)恳求判定强制答应运用费的理由;
(六)恳求人托付专利署理安排的,受托安排的称号、安排代码以及该安排指定的署理人的名字、执业证号码、联系电话;
(七)恳求人的签字或许盖章;托付专利署理安排的,还应当有该安排的盖章;
(八)附加文件清单;
(九)其他需求注明的事项。
恳求书及其附加文件应当一式两份。
第二十六条强制答应运用费判定恳求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不予受理并告诉恳求人:
(一)给予强制答应的决议没有作出;
(二)恳求人不是专利权人或许获得强制答应的单位或许个人;
(三)两边没有进行洽谈或许经洽谈现已达成协议。
第二十七条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强制答应运用费判定恳求的,应当及时将恳求书副本送交对方当事人。除还有指定的外,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告诉之日起15日内陈说定见;期满未答复的,不影响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决议。
强制答应运用费判定过程中,两边当事人能够提交书面定见。国家知识产权局能够依据案情需求听取两边当事人的口头定见。
第二十八条恳求人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决议前撤回其判定恳求的,判定程序停止。
第二十九条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自收到恳求书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强制答应运用费的判定决议。
第三十条强制答应运用费判定决议应当写明下列各项:
(一)获得强制答应的单位或许个人的称号或许名字、地址;
(二)被给予强制答应的创造专利或许实用新型专利的称号、专利号、请求日及授权布告日;
(三)判定的内容及其理由;
(四)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印章及担任人签字;
(五)决议的日期;
(六)其他有关事项。
强制答应运用费判定决议应当自作出之日起5日内告诉两边当事人。
第五章停止强制答应恳求的检查和决议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强制答应主动停止:
(一)给予强制答应的决议规则的强制答应期限届满;
(二)被给予强制答应的创造专利或许实用新型专利停止或许被宣告无效。
第三十二条给予强制答应的决议中规则的强制答应期限届满前,强制答应的理由消除并不再发作的,专利权人能够恳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停止强制答应的决议。
恳求停止强制答应的,应当提交停止强制答应恳求书,写明下列各项:
(一)专利权人的名字或许称号、地址;
(二)专利权人的国籍或许注册的国家或许区域;
(三)恳求停止的给予强制答应决议的文号;
(四)恳求停止强制答应的理由和现实;
(五)专利权人托付专利署理安排的,受托安排的称号、安排代码以及该安排指定的署理人的名字、执业证号码、联系电话;
(六)专利权人的签字或许盖章;托付专利署理安排的,还应当有该安排的盖章;
(七)附加文件清单;
(八)其他需求注明的事项。
恳求书及其附加文件应当一式两份。
第三十三条停止强制答应的恳求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不予受理并告诉恳求人:
(一)恳求人不是被给予强制答应的创造专利或许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人;
(二)未写明恳求停止的给予强制答应决议的文号;
(三)恳求文件未运用中文;
(四)显着不具有停止强制答应的理由。
第三十四条恳求文件不符合本方法第三十二条规则的,恳求人应当自收到告诉之日起15日内进行补正。期满未补正的,该恳求视为未提出。
第三十五条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停止强制答应恳求的,应当及时将恳求书副本送交获得强制答应的单位或许个人。除还有指定的外,获得强制答应的单位或许个人应当自收到告诉之日起15日内陈说定见;期满未答复的,不影响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决议。
第三十六条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对专利权人陈说的理由和提交的有关证明文件以及获得强制答应的单位或许个人陈说的定见进行检查;需求实地核对的,应当指使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实地核对。
第三十七条专利权人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决议前撤回其恳求的,相关程序停止。
第三十八条经检查以为恳求停止强制答应的理由不建立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作出驳回停止强制答应恳求的决议。在作出驳回停止强制答应恳求的决议前,应当告诉专利权人拟作出的决议及其理由。除还有指定的外,专利权人能够自收到告诉之日起15日内陈说定见。
第三十九条经检查以为恳求停止强制答应的理由建立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作出停止强制答应的决议。在作出停止强制答应的决议前,应当告诉获得强制答应的单位或许个人拟作出的决议及其理由。除还有指定的外,获得强制答应的单位或许个人能够自收到告诉之日起15日内陈说定见。
停止强制答应的决议应当写明下列各项:
(一)专利权人的名字或许称号、地址;
(二)获得强制答应的单位或许个人的称号或许名字、地址;
(三)被给予强制答应的创造专利或许实用新型专利的称号、专利号、请求日及授权布告日;
(四)给予强制答应的决议的文号;
(五)决议的现实和法律依据;
(六)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印章及担任人签字;
(七)决议的日期;
(八)其他有关事项。
停止强制答应的决议应当自作出之日起5日内告诉专利权人和获得强制答应的单位或许个人。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条现已收效的给予强制答应的决议和停止强制答应的决议,以及强制答应主动停止的,应当在专利挂号簿上挂号并在专利公报上布告。
第四十一条当事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强制答应的决议不服的,能够依法请求行政复议或许提起行政诉讼。
第四十二条本方法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担任解说。
第四十三条本方法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2003年6月1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三十一号发布的《专利施行强制答应方法》和2005年11月2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三十七号发布的《触及公共健康问题的专利施行强制答应方法》一起废止。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