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薄要记录哪些事项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2-23 01:52浏览量:1532

2016年1月6日上午11时许,长沙市颁布了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标志着土地证、房产证将逐步淡出,取而代之的是两证合一的不动产权证书。
2016年湖南将全面完成不动产一致挂号发证, 总结并推介了浏阳、澧县、芷江等三地试点的工作经验,确保湖南省内市本级和超越50%的县市在2016年6月底前完成颁布新证、停发旧证,其他的县市则需在11月底前全面完成。
什么是不动产挂号?
2015年3月现已施行的《不动产挂号暂行条例》中,不动产挂号是指不动产挂号组织依法将不动产权力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挂号簿的行为。这儿所说的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子、林木等定着物。
不动产挂号薄要记载哪些事项?
1、不动产的位于、界址、空间边界、面积、用处等天然情况;
2、不动产权力的主体、类型、内容、来历、期限、权力改变等权属情况;
3、触及不动产权力约束、提示的事项;
4、其他相关事项。
不动产一致挂号,将涣散在多个部分的不动产挂号责任整合由一个部分承当,可以理顺部分责任联系,削减办证环节,减轻大众担负。不动产一致挂号准则会对房地产调控、信息通明、社会公正、反腐等诸多方面都产生影响。不动产一致挂号准则假如可以顺畅施行,可能会促进房地产商场愈加公正地买卖,有利于中心宏观调控的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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