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如何解决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1-22 14:30浏览量:2639
医疗纠纷已成为社会热点问题之一,妥善处理医疗纠纷,维护医患两边的合法权益深受社会各界重视。
一、医疗事故的规模
(一)哪些状况不属医疗事故
1、在紧迫状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纳紧迫医学办法形成不良结果的;
2、在医疗活动中因为患者病况反常或许患者体质特别而发作医疗意外的;
3、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作无法意料或许不能防备的不良结果的;
4、无过错输血感染形成不良结果的;
5、因患方原因延误治疗导致不良结果的;
6、因不行抗力形成不良结果的。
(二)医疗事故分四级
1、一级医疗事故:形成患者逝世、重度残疾的;
2、二级医疗事故:形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安排危害导致严峻功能障碍的;
3、三级医疗事故:形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安排危害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4、四级医疗事故:形成患者显着人身危害的其他结果的。详见《医疗事故处理法令》。
二、医疗纠纷怎么处理
(一)处理的途径
1、医患洽谈;2、行政调停;3、民事诉讼。
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法令》,在发作医疗事故的补偿等民事责任争议时,医患两边能够洽谈处理,不愿意洽谈或许洽谈不成的,当事人能够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停请求,也能够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注意事项
(1)什么状况可提出争议
当事人自己知道或许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遭到危害之日起1年内,能够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请求。
(2)发作争议怎么请求处理
对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医疗机构所在地是直辖市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区、县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
当有患者逝世,或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等状况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接到医疗机构的陈述或许当事人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请求之日起7日内移交上一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3)不行一起向法院和卫生部门递状
当事人既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请求,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卫生行政部门现已受理的,应当停止处理。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