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1-23 05:04浏览量:2110

吴先生成婚多年。年前因为法定承继获得其父亲生前遗留下来的一套房子,并经过房子挂号部分获得了新的房子产权证,产证上只要吴先生一个人的姓名。现在吴先生计划出售该套房子,但吴太太不赞同,以为该房产她也有份。吴先生不明白,自己父亲的房产为啥老婆也有份?
依据《婚姻法》第18条规则,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产业: 
(一)一方的婚前产业;
(二)一方因身体遭到损伤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日子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言或赠与合同中确认只归夫或妻一方的产业;
(四)一方专用的日子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产业。
因为被承继人生前没有立有遗言将该处房子身后留给吴先生一人,所以该处因法定承继所得的房子是吴先生夫妻共同产业。吴先生一旦计划出售该套房子,有必要征得爱人赞同。反之,假使被承继人生前立有有用遗言将该处房子身后留给吴先生一人,并经遗言承继公证结束获得新的房子产权证,虽然产证上仍是吴先生一个人姓名,但该处房子是吴先生一人的产业,吴先生妻子没有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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