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旅行意外损伤险实际上便是短期的意外损伤稳妥,只需契合稳妥合同约好的稳妥事端,无论是因为旅行社的职责、个人过错,仍是因为其他各类突发事件,被稳妥人都能够取得保证。游客能够依据出行状况来挑选购买合适境内或境外的旅行意外险。旅行意外险的优势在于保费低,保证高,承保期限可自由挑选。
投保规模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旅行社安排的旅行团队的全体成员,包含旅行者及旅行社派出的为旅行者供给服务的导游、领队人员,均可作为被稳妥人参与本稳妥。
二、具有彻底民事行为能力的被稳妥人自己或对被稳妥人具有稳妥利益的其他人可作为投保人。
稳妥职责
在本合同稳妥职责有用期内,本公司承当下列稳妥职责:
一、意外身故稳妥职责:
被稳妥人在合同有用期内遭受意外损伤事端,且自意外损伤事端发作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事端导致身故,本公司按合同约好的稳妥金额给付意外身故稳妥金,一起本合同对该被稳妥人的稳妥职责终止。
在给付意外身故稳妥金前,如该被稳妥人已收取过意外残疾稳妥金,本公司将从给付的意外身故稳妥金中扣除已给付的意外残疾稳妥金。
二、意外残疾稳妥职责:
被稳妥人在合同有用期内遭受意外损伤事端,且自意外损伤事端发作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事端导致身体残疾,本公司依据人身稳妥残疾程度与稳妥金给付比例表(以下简称“比例表”)的规则给付意外残疾稳妥金。被稳妥人仍需持续承受医治的,本公司依据被稳妥人在第一百八十日时的身体状况,对其进行残疾判定,并据此给付意外残疾稳妥金。
被稳妥人因同一意外损伤事端而导致一项以上身体残疾的,本公司给付比例表内所对应残疾项目稳妥金之和。若不同残疾项目归于同一手或同一足,本公司仅给付其间较高一项的意外残疾稳妥金。
若被稳妥人身体残疾的程度并未载明于比例表内,本公司参照比例表内相类似的残疾项目给付“残疾稳妥金”。若被稳妥人身体残疾的程度低于比例表内的第七级残疾的,本公司不承当稳妥金给付职责。
本公司对同一被稳妥人所负的残疾稳妥金给付职责最高以本合同约好的稳妥金额为限,若本公司累计给付的意外残疾稳妥金到达稳妥金额时,本合同对该被稳妥人的稳妥职责终止。
三、意外医疗稳妥职责:
被稳妥人在合同有用期内因遭受意外损伤事端在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院医治,或在就近医院抢救(被稳妥人病况安稳后须转入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院医治),本公司对被稳妥人自意外损伤事端发作之日起180日以内所开销的合理
医疗费用,在扣除100元今后按90%给付意外医疗稳妥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