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怎么鉴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9-22 02:33浏览量:1723
医疗事故怎么判定?我哥哥2011年9月8日上午伤风在咱们这儿一个镇上的卫生院打吊针,后来自己感觉仍是欠好就请朋友把他送到了咱们市第二医院。到医院后,都跟朋友和医师讲了好多话,在确认住院并打着吊针的情况下,我哥哥忧虑耽搁朋友的作业所以就请他的朋友去接我嫂子到医院守候他。但当我嫂子赶到医院时病房内没有一个护理,发现我哥哥眼睛往上翻牙齿咬着舌头了!所以叫医师,查看后说是心脏停跳!通过两个多小时的抢救心跳康复了,但被奉告大脑缺氧太久导致脑细胞损害严峻!从我嫂子进去到现在一向没有认识!并引发:心脏衰竭、肾功能衰竭、肝功能能衰竭及凝血体系衰竭。 现在,我想咨询的是:是否可能在没人关照的情况下打吊针药液完了血管里边进空气了导致突发的心脏停跳?
滨州律师回答:
医疗是专业问题,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或差错需求通过判定才干终究确认,你们能够和医院一起托付判定组织判定或向当地卫生局恳求,恳求处理,现在应该封存已有病历材料,假如吊针还在应妥善保管以备查验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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