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年限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8-17 17:10浏览量:693
当发作劳作联系时,劳作者需要与用人单位签定劳作合同。一般都会签定固定期限的劳作合同,这样合同当事人能够自己规则时刻。那么固定期限劳作合同年限是怎样的呢?下面听讼网的小编就给咱们介绍一下,期望对咱们有所协助。
固定期限的劳作合同能够是较短时刻的,如半年、一年、二年,也能够是较长时刻的,如五年、十年,乃至更长时刻。不论时刻长短,劳作合同的开始和停止日期都是固定的。详细期限由当事人两边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确认。
固定劳作合同到期
根据《劳作合同法》的规则:固定期限劳作合同到期停止后,用人单位负有告诉劳作者续订劳作合同的责任。只要在劳作者不同意用人单位保持或许进步劳作合同约好条件,而回绝续签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不必向劳作者付出经济补偿金。
一、固定期限劳作合同到期停止后,用人单位的续订告诉是法定责任。根据《劳作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则,有下列景象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作者付出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保持或许进步劳作合同约好条件续订劳作合同,劳作者不同意续订的景象外,按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则停止固定期限劳作合同的。由此咱们能够推断出,在固定期限劳作合同因实行期限届满而停止后,用人单位只要向劳作者提出以保持或许进步劳作合同约好条件续订劳作合同,而劳作者回绝续订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必付出经济补偿。而劳作者是否乐意续订劳作合同,有必要以用人单位“告诉”为条件。
二、用人单位没有实行续约告诉责任的,应当付出经济补偿金。固定期限劳作合同到期停止后,用人单位仅有不必付出经济补偿金的途径便是,告诉劳作者以保持或许进步劳作合同约好条件续订劳作合同,而劳作者回绝。而用人单位一旦没有实行上述续约的告诉责任,就无法证明劳作者回绝续约。用人单位无法证明劳作者回绝续约,就应当依法向劳作者付出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一般会与劳作者签定固定劳作合同,固定期限劳作合同到期停止后,用人单位只要向劳作者提出以保持或许进步劳作合同约好条件续订劳作合同,而劳作者回绝续订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必付出经济补偿。还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听讼网的免费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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