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判定程序
(一)三种判定的提起方法
1 、两边当事人洽谈
处理医疗事故争议,需进行
医疗事故技术判定的,应一起书面托付医学会的医疗事故技术判定作业办公室安排进行医疗事故技术判定程序。
A 、医、患两边当事人或代理人别离填写判定托付书并签字。
B 、医方代理人应出示自己身份证、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法人代表身份证和法人代表授权托付书的原件供查验,并一起向医疗事故技术判定作业办公室供给经法人代表签字的代理人身份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法人代表身份证的复印件和法人代表授权托付书的原件供存档。C 、患方和或其代理人应向医疗事故技术判定作业办公室出示患者的身份证或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证明书、托付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托付书原件、或法定代理人身份证及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其法定代理人身份证明书以供查验,并一起向医疗事故技术判定作业办公室供给患者身份证、授权托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相关证明书的原件以供存档。
D 、查验托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的资历是否契合《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则。
E 、具体挂号医患两边的通信地址、邮编、联系人
名字、电话号码、 Email 等。
F 、树立判定档案,并将所收到的资料归档。
G 、一经受理,以邮政信函方法或送达签收方法别离向医、患两边宣布受理告诉书。
2 、县级以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严重医疗过错行为的陈述或许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请求后,对需求进行医疗事故技术判定的,应当书面移送担任初次医疗事故技术判定作业的医学会安排判定。
A 、查收卫生行政部门移送的需求进行医疗事故技术判定的医疗事故争议书面资料,包含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行政调停的请求书。
B 、由卫生行政部门填写判定托付书。
C 、告诉医、患两边当事人提交 1 、 B 、 C 所提及的根本资料。
D 、具体挂号医患两边的通信地址、邮编、联系人名字、电话号码、 Email 等。
E 、树立判定档案,并将所收到的资料归档。
F 、一经受理,以邮政方法或送达签收方法别离向卫生行政部门和医、患两边宣布受理告诉书。
3 、司法机关托付的医疗事故技术判定。
A 、收取司法机关的托付书。
B 、查核司法机关送达的一切资料并建档。
C 、告诉医、患两边当事人提交 1 、 B 、 C 、所提及的根本资料。
D 、具体挂号医患两边的通信地址、邮编、联系人名字、电话号码、 Email 等。
E 、树立判定档案,并将所收到的资料归档。
F 、一经受理,以邮政方法或送达方法别离向司法部门和医、患两边宣布受理告诉书。
(二)交纳判定费
1 、两边当事人一起托付医疗事故技术判定的,由两边当事人洽谈预先交纳判定费。
2 、卫生行政部门移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判定的,由提出
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交纳判定费。
3 、县级以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严重医疗过错行为的陈述后,对需求移送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判定的,判定费由医疗机构付出。
4 、司法部门托付进行的医疗事故技术判定,判定费由提起诉讼的当事人付出。
5 、判定后依据判定成果,判定费别离由医患两边洽谈处理,或由卫生行政部门、司法部门判决。
6 、由医学会财务部门按物价部门的定价规则收取判定费,并出具收据。
(三)判定的受理
1 、医学会在承认判定费已交纳后向托付判定的各方宣布书面的告诉(邮政信函或送达签收),受理日期以交费日为准。
2 、医学会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判定之日(以交费日为准)起 5 日内,告诉医疗事故争议两边当事人依照《医疗事故处理法令》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