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如何征收房产税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5-06 19:07浏览量:1281

房产税,是以房子为纳税目标,按房子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下面听讼网小编来为你回答,期望对你有所协助。
重庆市个人住宅房产税税率征收规范为:
1、独栋产品住宅和高级住宅建筑面积买卖单价在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产品住宅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宅,税率为0.5%,3倍(含3倍)至4倍的,税率为1%;4倍(含4倍)以上的税率为1.2%;
2、在重庆市一起无户籍、无企业、无作业的个人新购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一般住宅,税率为0.5%。
房产税的税率:
按照房产余值核算交纳的,税率为1.2%;按照房产租金收入核算交纳的,税率为12%。
房产税核算方法:
依据税法规则,房产税的核算方法有以下两种:
(一)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核算。其核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房产账面原值×(1-30%)×1.2%。
(二)按租金收入核算,其核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适用税率(l2%)。
以上就是小编为我们收拾的相关常识,信任我们经过以上常识都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假如您还遇到什么较为杂乱的法律问题,欢迎登陆听讼网进行律师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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