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须知
一、 当事人恳求司法救助,契合下列景象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免交诉讼费:
1.残疾人无固定日子来源的;
2.追索日子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
3.最低日子保证目标、乡村特困定时救助目标、乡村五保供养目标或许收取赋闲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
4.因拔刀相助或许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本身合法权益遭到危害,自己或许其近亲属恳求
补偿或许补偿的。
二、当事人恳求司法救助,契合下列景象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减交诉讼费用:
1.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形成日子困难,正在承受社会救助,或许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
2.归于国家规则的优抚、安顿目标的;
3.社会福利组织和救助管理站;
4.的确需求减交的其他景象。
人民法院准予减交诉讼费用的,减交份额不得低于30%。
三、当事人恳求司法救助,契合下列景象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缓交诉讼费用:
1.追索社会保险金、经济补偿金的;
2.海上事端、交通事端、医疗事端、工伤事端、产品质量事端或许其他人身伤害事端的受害人恳求补偿的;
3.正在承受有关部分法律援助的;
4.的确需求缓交的其他景象。
四、恳求司法救助的程序:
诉讼费用的免交只适用于自然人。当事人恳求司法救助,应当在申述或许上诉时提交书面恳求、足以证明其确有经济困难的证明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因日子困难或许追索根本日子费用恳求免交、减交诉讼费用的,还应当供给自己及其家庭经济状况契合当地民政、劳作保证等部分规则的公民经济困难规范的证明。
五、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司法救助恳求的几种处理景象:
1.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司法救助恳求不予同意的,应当向当事人书面阐明理由;
2.当事人恳求缓交诉讼费用经审查契合规则的,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前作出准予缓交的决议;
3.人民法院对一方当事人供给司法救助,对方当事人败诉的,诉讼费用由对方当事人担负;对方当事人胜诉的,能够视恳求司法救助的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决议其减交、免交诉讼费用;
4.人民法院准予当事人减交、免交诉讼费用的,应当在法律文书中载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