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公产房怎么分割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7-27 21:18浏览量:1594
在夫妻两边由于爱情而决裂,离婚的时分就需要进行一个产业切割,那么自己在成婚的时分享受了公租房的话,离婚之后会不会去切割?下面,为了协助我们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听讼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离婚时公产房怎样切割
1、关于夫妻离婚关于房产的切割问题,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关于审理离婚案子中公房运用、承租若干问题的答复》的有关规定契合以下情况下的房产,两边均是能够建议承租权的:
(1)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
(2)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子,离婚时,两边均为本单位员工的;
(3)一方婚前告贷出资建房获得的公房承租权,婚后夫妻一起归还告贷的;
(4)婚后一方或两边请求获得公房承租权的;
(5)婚前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后因该承租房子拆迁而获得房子承租权的;
(6)夫妻两边单位出资联建或联合置办的共有房子的;
(7)一方将其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子,交回本单位或交给另一方单位后,另一方单位另给互换房子的;
(8)两边均租有公房,婚后兼并互换房子的;
(9)应当认定为夫妻两边均可承租的景象。”
2、关于夫妻两边均可承租的公房,应按照下列准则予以处理:
(1)照料抚育子女的一方;
(2)男女两边在同等条件下,照料女方;
(3)照料残疾或日子困难的一方;
(4)照料无过错一方。
3、已购公房的切割
(1)婚后一方购买公房未告贷在婚姻存续期间,虽以一方名义购买公房,其所购房子仍为夫妻共有产业,在离婚时应当均匀切割。如在离婚时髦未收取房产证,而且夫妻两边对房子产权达不成一致意见,诉至法院时,法院会奉告当事人,获得房产证之后能够另行申述处理房产切割问题。
(2)婚后一方告贷购买公房
在婚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告贷购买公房,告贷两边其所购房子一起归还告贷,该房为夫妻共有产业,在离婚时应当均匀切割。如在离婚时髦未收取房产证,而且夫妻两边对房子产权达不成一致意见,诉至法院时,法院会奉告当事人,获得房产证之后能够另行申述处理房产切割问题。
(3)婚前一方购买公房未告贷
在婚前一方全款购买公房,其所购房子为一方个人产业,在离婚时不管是否获得房产证都不进行房产切割。
(4)婚前一方告贷购买公房
在婚前以一方名义告贷购买公房,婚后夫妻两边一起归还告贷,其所购房子为婚前购房一方一切,但该房一起还款部分和婚后房子增值部分为两边一起产业。在离婚时应当就婚后构成的一起产业进行均匀切割。如在离婚时髦未收取房产证,而且夫妻两边对房子产权达不成一致意见,诉至法院时,法院不宜判定房子的一切权归属,会奉告当事人,获得房产证之后能够另行申述处理房产切割问题。
(5)“部分产权”公房的切割
在离婚时髦未收取房产证,或没有获得彻底一切权的房子,而且夫妻两边对房子产权达不成一致意见诉至法院时,法院不宜判定房子的一切权归属,会依据实际情况判定房子运用权。待获得房产证之后,任何一方能够另行向法院申述处理房产切割问题。
以上内容便是相关的答复,一般来说的话公租房是不会持续产业切割的,由于公租房是归于政府一切,可是满意条件的话自己能够切割运用权,也便是即便离了婚自己依然能够在公租房持续住下去,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能够咨询听讼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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