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伤残区分依据
1.日常日子彻底不能自理,全赖他人协助或选用专门设备,不然生命无法保持;
2.认识消失;
3.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4.彻底损失劳动才能。
二级伤残区分依据
1.日常日子需求随时有人协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3.不能作业;
4.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三级伤残区分依据
1.不能彻底独立日子,需常常有人监护;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3.显着作业受限;
4.社会交往困难。
四级伤残区分依据
1.日常日子才能严峻受限,间或需求协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寓居范围内的活动;
3.作业品种受限;
4.社会交往严峻受限。
五级伤残区分依据
1.日常日子才能部分受限,偶然需求监护;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3.需求显着减轻作业;
4.社会交往匮乏。
六级伤残区分依据
1.日常日子才能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求协助;
2.各种活动下降;
3.不能担任原作业;
4.社会交往狭隘。
七级伤残区分依据
1.日常日子有关的活动才能严峻受限;
2.时间短活动不受限,长期活动受限;
3.作业时间需求显着缩短;
4.社会交往下降。
八级伤残区分依据
1.日常日子有关的活动才能部分受限;
2.远距离活动受限;
3.断续作业;
4.社会交往受约束。
九级伤残区分依据
1.日常活动才能大部分受限;
2.作业和学习才能下降;
3.社会交往才能大部分受限;
十级伤残区分依据
1.日常活动才能部分受限;
2.作业和学习才能有所下降;
3.社会交往才能部分受限。
[1]我国的伤残判定并无一致的判定规范。不同的目标不同事由导致的伤残适用不同的伤残判定规范。以下是现实日子中比较常见和有用的五种判定规范,当事人能够依据自己的具体情况挑选正确的判定规范。
一、工伤作业病劳动才能判定
【判定规范】《劳动才能判定员工工伤与作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06》
【适用范围】工伤作业病
【发布单位】国家技术监督局
【施行日期】2006年5月1日
二、路途交通
事故受伤人员伤残判定
【判定规范】《路途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判定》(GB 18667-2002)
【适用范围】适用于路途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判定。
【发布单位】公安部
【施行日期】2002年12月1日
三、
医疗事故伤残等级判定
【判定规范】
医疗事故分级规范(试行)(2002)
【适用范围】医疗事故中常见的形成患者人身危害的伤残程度判定。
【发布单位】卫生部
【施行日期】2002年9月1日
四、人体损害残疾程度判定规范
【判定规范】人体损害残疾程度判定规范(试行)(2005)
【适用范围】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中触及的人体损害残疾程度的判定。
【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施行日期】2005年5月1日
五、武士残疾等级判定规范
【判定规范】《武士残疾等级判定规范(试行)》
【适用范围】现役武士因战、因公(含作业病)致残等级判定。
【发布单位】民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解放军总后勤部
【施行日期】2004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