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履行的概念和原则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8-16 07:43浏览量:1778
劳作合同的实行,是指劳作合同在依法缔结收效之后,两边当事人依照劳作合同规则的条款,完结劳作合同规则的职责,完结劳作合同规则的权力的活动。劳作合同实行应当遵从的准则有:(1)亲身实行准则,这是由劳作自身的特色决议的,也是确保劳作联系严肃性和稳定性的需求。劳作合同是特定人之间的合同,即用人单位与劳作者之间签定的劳作合同,它必须由劳作合同明确规则的当事人来实行,劳作合同的两边当事人也有职责实行劳作合同规则的职责,不答应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替代实行。(2)实践实行准则,即除了法令和劳作合同还有规则或许客观上已不能实行的以外,当事人要依照劳作的规则完结职责,不能用完结其他职责来替代劳作合同约好的职责。(3)全面实行准则,是实践实行准则的弥补和开展,即劳作合同收效后,当事人两边除依照劳作合同规则的职责实行外,还要依照劳作合同规则的时刻、地址、方法,按质、按量地实行悉数职责。(4)协作实行准则,即劳作合同的两边当事人在实行劳作合同的过程中,有相互协作、共同完结劳作合同规则的职责,任何一方当事人在实行劳作合同遇到困难时,他方都应该在法令答应的规模,极力给予帮助,以便两边尽可能地全面实行劳作合同。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