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一个劳作者与一家用人单位签定劳作合同是常态,可是这是否阐明劳作者就只能与一家公司签定劳作合同呢?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作者能够与一个或许一个以上用人单位缔结劳作合同;可是全日制劳作者也能够做兼职赚钱吗?全日制劳作者能够签定两份劳作合同吗?
法令规则
《劳作合同法》第39条规则:“劳作者有下列景象之一的,用人单位能够免除劳作合同:……(四)劳作者一起与其他用人单位树立劳作联系,对完结本单位的工作任务形成严重影响,或许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第69条第2款规则:“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作者能够与一个或许一个以上用人单位缔结劳作合同;可是,后缔结的劳作合同不得影响先缔结的劳作合同的实行。”
一般以为,全日制劳作者做兼职有必要契合下列条件:
一是相关法令法规没有明文制止。如我国《国家公务员法》制止国家公务员进行兼职;《公司法》制止担任公司、企业的董事、司理等高档司理人员兼任同类企业的职务;
二是用人单位在劳作合同或许规章制度中没有清晰规则制止劳作者兼职;
三是兼职没有侵略原用人单位的利益,没有对完结本职工作形成影响;
四是单位知悉后没有责令其中止兼职。换言之,假如法令或用人单位清晰制止兼职,那么劳作者一旦呈现兼职行为,用人单位即可免除劳作合同;单位尽管没有清晰规则不得兼职,但劳作者的兼职行为影响了本职工作,能够免除劳作合同;假如劳作者的兼职行为没有对本职工作形成影响,但单位知悉后现已责令其中止兼职,而劳作者拒不改正依然故我的,单位也能够免除劳作合同。
综上所述,便是小编关于劳作合同的一些了解与整理了,我们能够仔细阅读本文,并结合自己的实践,做出正确的决议与处理。假如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当地或许有其他任何法令问题,可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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