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养子女的收养挂号机关
《收养法》第十五条规则,收养挂号机关是县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收养查找不到生爸爸妈妈的弃婴和儿童,在弃婴和儿童发现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挂号;收养社会福利组织抚育的孤儿,在社会福利组织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二、收养挂号的进程
1、收养人的申请书
收养人需亲自到收养挂号机关递送申请书,收养书、申请书的具体内容应写明收养的意图,对被收养人品格、人身等各方面合法权益的确保及其他事项。
2、收养人应供给的资料
1)民身份证和户籍证明;
2)申请人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收养人的年纪、
婚姻、家庭成员、经济情况等才能的证明;
3)县级以上人民法院出具的合适收养的健康证明;
依据被收养人的不同情况,还需供给下列资料:
1)收养的是社会福利组织抚育的孤儿还需供给社会福利组织赞同收养的证明;
2)收养弃婴和儿童,须出具主管部门查找不到其亲生爸爸妈妈的证明;
3)收养残疾儿童的,供给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残疾情况证明书。
3、检查
收养挂号机关对收养人提出的申请和资料进行检查,契合条件准予挂号。
4、挂号
对经检查合格的收养人发给《收养证》,自收养挂号之日起收养联系建立。经法定收养挂号程序的收养联系,受法律保护。
收养协议(范本)
甲方(收养人):XXX(
名字、住址)
乙方(送养人):XXX(名字、住址)
甲乙两边就收养XXX(被收养人名字)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被收养人的基本情况(写明:被收养人的名字、性别、年纪、健康情况、现住址)
第二条 收养人XXX是XX单位的XX(职务),现年XX岁(已婚的,收养人为夫妻两边),住在X市X区(县)XX街XX号
第三条 收养人XXX的基本情况(写明送养人的名字或许称号,为什么要送养的理由)。
第四条 送养人的基本情况(写明送养人的名字或许称号,为什么要送养的理由)。
第五条 收养人XXX确保在收养联系存续期间,尽抚养被收养人之责任。
第六条 甲乙两边在本协议签定后X日内,到XX民政局处理收养挂号手续(并进行公证)。
甲方: (签字、盖章) 乙方 (签字、盖章)
对协议的收效条件,附件,应完全契合《收养法》的规则,不然,有可能对收养的进程带来费事。起草协议的进程,也是检查相关文件、证件、证明是否完备的进程,无论是形式上仍是内容都要翔实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