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法律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0-04 11:07浏览量:1169
商品房预售答应证,是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答应开发商出售商品房的赞同文件,证书是由市疆土房管局一致印制、处理挂号批阅和核发的。下面听讼网小编来为你回答,期望对你有所协助。  
商品房预售答应证——相关规则:
按规则房子未建好之前出售均要处理此证,发展商将有关材料送到疆土局请求,赞同后方可预售楼花(现楼不需此证)。
商品房预售答应证不同于商品房出售答应证,不能将两者混杂起来,商品房出售答应证与商品房预售答应证的差异在于各自获得的条件不同,首要表现在:商品房(现房)出售答应证的获得有必要契合下列条件:
1、开发企业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获得土地运用权证书和运用土地赞同文件;
3、持有建造工程规划答应证和建造工程开工答应证;
4、现已过竣工检验;
5、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根底设施具有运用条件,其他配套根底设施和公共设施具有交给运用条件或已承认进展和交给日期;
6、物业管理计划已执行。买现房的优点在于能够比较清楚地了解房子的现状,能够赶快获得房地产权力证书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商品房预售应当契合下列条件:一已交给悉数土地运用权出让金,获得土地运用权证书;二持有建造工程规划答应证;三按供给预售的商品房核算,投入开发建造的资金到达工程建造总出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现已承认施工进展和竣工交给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处理预售挂号,获得商品房预售答应证明。
国务院令第248号《城市房地产开发运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一、已交给悉数土地运用权出让金,获得土地运用权证书;二、持有建造工程规划答应证和施工答应证;三、按供给预售的商品房核算,投入开发建造的资金 到达工程建造总出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现已承认施工进展 和竣工交给日期;四、已处理预售挂号,获得商品房预售答应证明。
建造部令第131号《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施答应准则。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请求预售答应,获得《商品房预售答应证》。未获得《商品房预售答应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商品房预售答应证——核发程序:
一、行政答应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二、行政答应的条件
契合《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条件
1、已交给悉数土地运用权出让金,获得土地运用权证书;
2、持有建造工程规划答应证和施工答应证;
3、按供给预售的商品房 核算,投入开发建造的资金到达工程建造总出资的 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现已 承认 施工进展和竣工交给日期。
三、请求材料目录
1、商品房预售答应申[2]请表 --主管部门制式表
2、营业执照--需求原件
3、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需求原件
4、工程规划答应证--需求原件
5、土地运用权证书--需求原件
6、施工答应证--需求原件
7、建造工程出资到达25%以上,以完结根底工程的证明并需求工程形象进展契合规则的现场相片--各地要求不一致,我所在地为多层要求2层以上,高层要求5层以上,请咨询当地主管部门
8、商品房预售计划--需求一房一价存案
9、预售款监管协议及专用帐户开户证明
10、土地上无房子或有房子未处理房产证的具结书;原房子处理权属挂号的需供给刊出证明
11、施工合同及进展阐明
12、土地运用权、在建工程设置典当的,典当权人赞同处理预售的书面定见及初始挂号前免除典当的书面确保
13、预测绘陈述
14、业主暂时条约
15、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16、物业管理用房装备状况阐明书
商品房预售答应证——无证将受重罚:
假如开发商未获得《商品房预售答应证》预售商品房,依据违法情节和结果,将处以不同等级的处分:
1、出售1套且收取定金或房价款未超越50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已收取预付款0.5%的罚款;
2、出售2套以上5套以下或收取定金或房价款超越50万元未超越300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已收取预付款0.8%的罚款;
3、出售6套以上或收取定金或房价款超越300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已收取预付款1%的罚款。
关于“不契合商品房出售条件,房地产开发企业向买受人收取预定款性质费用”的行为,依照收取金额的多少,清晰了从1万元到3万元3档不同的处分规范。房企未获得资质证书从事房地产开发运营,依据违法情节和结果,承认了5万元和10万元两档不同的处分规范。
小结:
买房是一笔巨大的经济投入,在购买房子之前一定要承认开发商有合法的出售权。而商品房预售答应证是必不可少的证件之一,买房之前一定要承认无误再下手。
以上就是小编为我们收拾的相关常识,信任我们经过以上常识都现已有了大致的了解。假如您的状况比较复杂,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