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9-12 04:44浏览量:1038

一、请求条件
持外国、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能够请求机动车驾驶证,需契合下列条件:
(一)年纪条件:
1、请求小型轿车、小型自动挡轿车、简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
2、请求低速载货轿车、三轮轿车、一般三轮摩托车、一般二轮摩托车或许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3、请求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卡车、无轨电车或许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21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4、请求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在24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5、请求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在26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二)身体条件:
1、身高:请求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卡车、无轨电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5厘米以上。请求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0厘米以上;
2、视力:请求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卡车、无轨电车或许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许矫正视力到达对数视力表5.0以上。请求其他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许矫正视力到达对数视力表4.9以上;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