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路途上摩托车行进中发作交通事端而构成的人体损害称为摩托车事端损害。摩托车分两轮和三轮摩托车两种,现在路途上行进的摩托车绝大多数为两轮摩托车。我国南边城市尤其是广州市摩托车数量多达70多万辆。因为摩托车车速较快,稳定性差并且常在车海人流中交叉行进,故易发作交通事端,所构成的严峻损害发作率比轿车高36倍,逝世率比轿车高26倍。摩托车快速驾驭时对车下行人的碰击力较大,对驾驭员和乘员缺少车身的维护作用,故在摩托车交通事端中驾驭员和乘员及被
撞人员均或许呈现严峻的损害。
二、损害特色
摩托车驾驭员损害特色
(1)以头部损害最多,死因多为颅脑损害:摩托车驾驭员倒地构成的损害最常见,发作逝世的占88%,死因以头部损害最多见,其颅脑损害发作率高于轿车驾驭员80%,主要是颞顶骨骨折,兼并颅底骨折,其颅底骨折线多横行,经蝶骨大翼后及垂体凹,有人将这种骨折称为骑摩托车者骨折(the motorcyclist’s fracture)。脑安排常发作对冲性挫(裂)伤,约占骑摩托车者事端损害的80%。戴有契合安全规范的摩托车头盔可减轻头部损害。但在高速碰击事端中,安全头盔将失掉显着的维护作用。
(2)胸部挫擦伤:事端时,驾驭员在被抛落的进程中,其胸部可与摩托车后视镜及把手发作擦划而呈现条状或弧状挫擦伤。
(3)会阴部及大腿根部内侧挫擦伤:碰击中驾驭员裤裆部位撕裂,会阴、阴囊和双侧大腿根部内侧与摩托车油箱及座垫发作冲突可致挫擦伤,乃至有的在大腿根部内侧呈现摩托车油箱上商标凸字印痕样皮下出血。
(4)上肢挫擦伤:事端时驾驭员双手较易与对方车辆或其他物体发作磕碰擦划而构成腕部、手部损害,有的驾驭员上臂或前臂与摩托车把手相磕碰而呈现摩托车把手胶套凸出部分揉捏构成的相应斑纹形状的皮内出血。
(5)下肢骨折:摩托车驾驭员在骑行中忽然发作事端时,其双下肢易与其它车辆或物体相碰,尤其是膝关节,构成膝关节受损,呈现髌骨骨折和韧带开裂,股骨远端多呈髁间、髁上骨折。
(6)穿通创、头颈或肢体离断:高速驾车发作事端时摩托车驾驭员易被车辆挡风玻璃或其他锋利物体切面或线性硬物构成切开性挫裂伤,或被尖利物体如铁条、钢筋、竹木等构成穿通创,乃至头颈或肢体离断。曾有一例,两人驾驭摩托车高速行进时,因未注意到一条因风雨吹落的电线横悬在公路上方而致两人颈部被电线彻底切开而头颈离断。
摩托车乘员损害特色
(1)损害多较驾驭员广泛和严峻:事端时乘员因无固定物的有用支撑而较易抛离车体并落地磕碰其他车辆、建筑物、树木或地上,构成全身广泛性损害,大多为头部着地,伤势一般较驾驭员严峻。
(2)死因以颅脑损害为多见:摩托车乘员易被抛落地上而头部受伤,常致颅骨骨折和颅内出血而逝世,部分乘员被撞致肝、脾、肺脏及大血管决裂而逝世。
(3)大腿根部内侧挫擦伤:事端时乘员在抛离车体进程中与座垫边际的金属或其它硬物结构发作冲突而构成两边大腿根部内侧挫擦伤。
(4)下肢烫坏:乘员因为脚踏方位接近排气管,在突发事端时下肢移位而触摸高温发热的排气管,可呈现下肢的烫坏。
摩托车碰击行人的损害特色
(1)躯干和四肢碰击伤:行人被摩托车碰击时,其胸腹及四肢易被摩托车把手、后视镜和车头、车轮、护杠撞伤而构成挫擦伤和骨折。衣裤往往遭到牵拉挫压而褴褛。
(2)死因以颅脑损害多见:行人被撞后多以头部着地,故以头部伤最多,其他依次为下肢骨折、胸部伤、骨盆骨折、腹部伤。死因多为颅脑损害,呈现颅骨骨折和颅内出血。
三、摩托车交通事端损害的法医学查验判定
确认是否摩托车交通事端致伤
依据现场勘查和查询、车辆痕迹及人体损害查验,判别是否摩托车交通事端所构成的。一起要注意差异其他原因所构成的人体损害,如非交通事端、非摩托车交通事端或非此次摩托车发作交通事端。
确认死因
对摩托车交通事端死者损害进行尸表查验和必要的尸体解剖,以清晰死因(致命伤)。为剖析事端致伤进程,需侧重剖析受伤人与车辆的方位联系、车辆之间的碰击联系、人体被车辆何部位碰击致伤等问题。
确认碰击部位及高度
为剖析揣度摩托车交通事端的碰击点,需对摩托车碰击的人体部位及其损害距地上高度进行丈量确认,然后与摩托车碰击部位物件的痕迹进行比照验证。
确认是一车或多车碰击
路途交通事端中有时呈现是一车仍是多车、是摩托车仍是其它车辆致伤的问题,故需依据人体各种损害的形状、方向、附着物以及嫌疑车辆的查验痕迹等状况进行剖析判别,以确认是一辆仍是多辆摩托车、是轿车仍是摩托车或其它车辆致伤。
剖析判别摩托车事端中的驾驭员或乘员
当交通事端构成摩托车驾驭员和乘员逝世、昏倒,或缺少证人和依据证明驾驭员或乘员时,需对人体的损害部位和形状特色、摩托车人员磕碰及抛落状况、现场留传的人体安排、血液和有关物品等进行剖析,然后揣度出谁为驾驭员或乘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