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销接连三年停止运用注册商标程序:
一、扼要阐明
注册商标接连三年停止运用的,任何人能够向商标局提出吊销该注册商标的请求。
二、处理途径
请求吊销接连三年停止运用注册商标有两条途径:
(一)托付在商标局存案的商标署理组织处理。
(二)请求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处理。
三、处理过程
(一)托付商标署理组织处理的,请求人能够自愿挑选任何一家在商标局存案的商标署理组织处理。一切在商标局存案的商标署理组织都发布在“署理组织”一栏中。
(二)请求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处理的,请求人能够依照以下过程处理:
预备请求书件→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请求书件→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在交费窗口交纳请求规费→查收是否予以吊销注册商标的决议书
四、请求书件的预备
请求人处理吊销接连三年停止运用注册商标请求,应提交以下书件:
1、吊销接连三年停止运用注册商标请求书(应注明吊销理由);
2、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处理的,提交请求人经盖章或许签字承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托付商标署理组织处理的,提交请求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的复印件;
3、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处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交还);托付商标署理组织处理的,提交商标署理托付书。
五、查收是否予以吊销注册商标的决议书
商标局收到吊销请求后,将向商标注册人宣布关于供给注册商标运用依据的告诉。商标局收到商标注册人供给的注册商标的运用依据后,将对依据进行检查,作出是否予以吊销该注册商标的决议,并向注册人和请求人宣布是否予以吊销注册商标的决议书。
假如是托付商标署理组织处理的,商标局则将是否予以吊销注册商标的决议书邮寄给该商标署理组织。
六、注意事项
1、请求人的称号、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号码等联络方式有必要填写清楚、精确,以便于联络。
2、请求人在提交请求前应查询该吊销商标的注册状况,以该商标的现注册人状况填写《吊销接连三年停止运用注册商标请求书》。
3、请求人应依照《
商标法施行法令》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则,在吊销理由中阐明被请求商标接连三年停止运用的有关状况。
4、被请求吊销的商标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至吊销请求日至少已满3年。
5、当事人对商标局做出的决议不服的,能够在收到吊销决议之日起15天内向商标
评定委员会请求复审。
七、特别声明
(一)以上内容不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的正式发文,因而,一切内容都是指导性的,不具有法令约束力。
(二)以上内容于2010年3月修订,假如今后发作变化,或许在处理中与商标注册大厅招待人员的要求不一致的,应以招待人员的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