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诉讼程序1、案由的挑选
患方可以挑选提起医疗侵权民事
补偿之诉或医疗技术服务合同纠纷之诉。
医方只能提起医疗技术服务合同纠纷之诉。
2、受理条件
(1).有医患联系;(2).医疗行为违法、违规;(3).患者有危害成果;(4).医疗违法、违规行为与患者的危害成果之间有之间因果联系;(5).患者有经济损失;(6).在诉讼时效内。
3、当事人应提交的材料及依据
就诊材料(包含门、急诊、住院病史,各种查验请求单,医药费清单,打针证明,外配处方)、护理证明、误工及收入证明、
交通费单据、住宿费单据、丧葬费单据、抚育/奉养/抚养证明、伤残用具证明、身份及亲属联系证明(公信依据在外)。
一审程序
1、统辖法院
患方如提起医疗侵权之诉或医疗技术服务合同之诉,由医疗安排所在地法院统辖。
医方如提起医疗技术服务合同之诉,可挑选患方所在地或医方所在地法院统辖。
2、依据保全
为避免医疗安排假造、藏匿、篡改、毁掉病史或许避免尸身、查验标本等灭失或为了查阅和仿制涉案依据,在提起民事诉讼时,律师应当帮忙当事人向法院提出依据保全和调取请求。
3、依据交流与质证
⑴检查病史材料是否完好;
⑵检查病史材料书写是否契合《病史书写规矩》;
⑶决议是否请求司法文检判定;
⑷确认是否存在判定不能的景象。
4、行为能力判定
对触及精力疾患或患者处于神志不清的
医患纠纷案件,在提起民事诉讼时,律师应帮忙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行为能力司法判定请求,并供给相关的判定材料
5、司法文检判定
病史材料或其他依据有假造、涂抹、增加或其它违背《病史书写规矩》的,律师应帮忙当事人向法院提起司法文检判定请求。文检判定项目一般包含:签名笔迹判定、是否接连书写笔迹判定、增加、篡、涂抹笔迹判定等。
6、法院托付
医疗事故技术判定
触及医疗事故争议的医患纠纷案件,法院一般托付医学会安排医疗事故技术判定。对初次判定书不服的,律师应当帮忙当事人在收到判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再次判定请求。初次、再次判定定见有瑕疵或有缺点的,律师可以帮忙当事人向法院提起对有瑕疵或有缺点部分的判定定见进行弥补判定。与诉前当事人托付医疗事故技术判定比较,法院托付判定可以及时发现检材上的问题。
7、差错及因果联系判定程序
一般在不构成医疗事故判定结论的景象下或虽构成医疗事故但判定定见在确认差错规模方面过于狭隘,一起经过质证发现判定定见与本案的客观现实及医治标准、惯例等相冲突而提起要求司法机关内部判定安排进行判定的程序。
8、伤残等级判定程序
为证明患方实践发作危害成果触及的经济补偿规模,依据《民法通则》、《医疗事故处理法令》等规则而向法院请求提起的一种判定程序。
9、养分期限判定程序
发作不良反应不管是否构成伤残等级,该不良反应构成患者用于住院期间的医疗膳食或出院后的养分调度而发作的费用,其核算期限有必要针对详细的不良成果由判定部分作出判定。
10、护理期限判定程序
发作不良反应不管是否构成伤残等级,该不良反应构成患者部分或悉数损失日子自理能力而有必要依靠日子护理的,其护理期限应当由判定部分作出判定。
11、医疗依靠判定程序
对医疗过错行为构成患者伤残,为保持或康复安排、器官生理功能需求持续医治并已构成护理、药物或其它医疗依靠的,关于医疗依靠的期限及费用,应当由司法判定安排经过判定和评价确认。
二审程序
1、提起理由
(1)对一审判定确认的现实不服;
(2)有新的依据足以推翻一审判定;
(3)以为一审判定违背法定程序,如为给予当事人充沛的判定权力;
(4)其他理由。
2、提起时刻
(1)不服一审判定的,在判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一审法院或二审法院递送上诉状;
(2)不服一审裁决的,在判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一审法院或二审法院递送上诉状。
3、庭审关键
有必要以一审确认的现实及判定理由为切入点,以二审观念为要点,寻求打破。
再审程序
1、提起理由
(1)有新的依据,足以推翻原收效判定、裁决的;
(2)原收效判定、裁决确认现实的首要依据不足的;
(3)原收效判定、裁决适用法律有过错的;
(4)原一、二审法院违背法定程序;
(5)其他理由。
2、提起时刻
在判定、裁决收效之日起两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