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被告不到庭怎么办?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0-05 03:25浏览量:2333
离婚案子被告不肯意或不能出庭的原因许多,比方:被告不肯面临原告,或不敢面临原告,或人在外地不方便出庭等等,那么法令是否答应被告不出庭呢?答案是必定的,但要把握必定的技巧方能保护被告的合法权益。
 《民事诉讼法》等有关规则: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许未经法庭答应半途退庭的,能够按撤诉处理;被告经传票传唤拒不到庭的能够缺席判决;离婚案子有诉讼代理人的,自己除不能表达毅力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有必要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定见。依据上述规则,离婚案子的被告能够不出庭,可是有必要托付代理人,且被告有必要提交书面定见。由于婚姻属人生大事,人民法院在审理案子时十分重视,在司法实践中,都要求被告出具书面的定见,但这还不行完善,法官还要承认书面定见确实是被告出具才行,因而被告应在开庭之前当面向法院递送书面定见,或对书面定见做公证,由代理律师递送给法庭,这样被告能够不再出庭。假如被告没有出庭,又没有提交书面定见,即便托付代理人,人民法院也会依照缺席对待,缺席判决,这样就会对被告极晦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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