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抚养费标准问题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6-15 00:18浏览量:834
孩子抚育费规范问题
一、离婚孩子抚育费规范
1.夫妻两边离婚,孩子由一方抚育,不抚育孩子的一方应当给付离婚孩子抚育费;
2.抚育费包含孩子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二、离婚孩子抚育费详细规范: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20%-30%的份额给付。担负两个以上孩子抚育费的,份额可适当进步,但一般不得超越月总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份额确认;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进步或下降上述份额;
4.离婚孩子抚育费规范并不是必定就按上述份额去付出的,除了参照工资收入份额的规范外,还应该考虑:孩子的实践需要、爸爸妈妈两边的经济收入才能以及当地的实践生活水平。
三、离婚孩子抚育费给付:
1.经济条件答应的,抚育费能够一次性给付;
2.不具备一次性给付条件的,能够按月或定时给付抚育费,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
四、离婚孩子抚育费年限:
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应至孩子18周岁中止;
2.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首要生活来源,并能保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爸爸妈妈可中止给付孩子抚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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