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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公司清算】外商投资企业的破产清算程序
⒈破产宣告
所谓破产宣告,是指受理破产案子的法院对债款人或债款人所在地提出的破产请求,经检查确定后,宣告债款人破产的法令行为。也便是说,法院对破产宣告条件进行检查判别,作出破产宣告的裁决,
进行清算程序及其他有关事项的程序。破产宣告是继破产请求、破产受理之后的程序阶段,以破产受理作为破产程序开端的标志,受理后即发生程序开端的效能,但并没有进入本质性阶段。破产宣告是破产程序进入本质阶段的标志,且从破产宣告起不再发生破产程序的间断、回复状况。
企业因经营不善形成严峻亏本、无力清偿到期债款,其债款人能够向债款人所在地公民法院请求宣告债款人破产还账。债款人提此破产请求时,应当供给关于债款数额,有无产业担保以及债款人不能清偿到期债款的有关依据。一起,该企业作为债款人也能够自行向法院请求宣告破产。债款人提出破产请求时,应当提交董事会会议关于请求宽和或宣告破产的抉择、企业产业状况说明书、有关的会计报表、债款清册和债款清册。
债款人确属严惩亏本,不能清偿还到期债款的,并且债款人与其债款人世不能宽和或宽和无效,由公民法院裁决,宣告企业破产。
⒉破产布告与申报债款
依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公民法院宣告债款人破产应当揭露进行,也便是不管法院审理破产案子是否揭露,法院在作出破产宣告的裁决时,有必要揭露进行。应在裁决宣告进入破产还账程序后首要告诉债款人和已知的债款人到庭,当庭宣告裁决,债款人、债款人拒不到庭的,不影响裁决的效能。
公民法院裁决宣告企业破产的一起可发布布告。布告是公民法院送达破产宣告裁决的根本形式,是对一切的好坏关系人的送达。破产布告一般应当刊登在专门布告刊物上,并进行其他的布告安排,或经过播送、电视进行布告,一起应加盖公民法院的印章。
布告中应当清晰下列内容:
⑴破产宣靠裁决的主文,应当写明破产宣告布告、宣告企业破产的日期、破产企业的称号、破产企业的财物状况、根本负债状况、宣告债款人破产的理由和法令依据;
⑵有关破产企业的产业、账册、文书、材料和印章等的保存护事项;
⑶奉告破产案子的债款人或产业持有人,向清算组或破产清算安排清偿债款或交给产业。
⑷奉告(新)债款人请求债款的期限、地址和逾期未报债款的法令结果;
⑸破产清算安排已被指定的,布告破产清算组成员的
名字、住所及地址;
⑹布告收效的日期,一般应写明布告自发布之日起收效。
⑺公民法院以为应当布告的其他事项。
公民法院受理破产请求后,对债款人的其他民事履行程序、产业履行程序有必要间断,并应及时告诉债款人的开户银行中止处理债款人的结算业务。开户银行付出保持债款人政党生产经营所在地必需的费用,应经公民法院答应。
债款申报是债款人在破产案子受理后的未能定时间内,向法院呈报其债款,以便参与破产程序的法令行为。债款申报是债款人参与破产程序行便权力的根底。凡债款人在法定时间内未呈报债款,就不能获得破产法赋予的债款人在破产程序中享有的各项权力。
我国法令规定了债款申报的法定时间,即债款申报期限为1个月和3个月期限两种:关于已知的债款人,其债款申报期限为自收到告诉之日起1个月内;关于未收到告诉的债款人,其债款申报期限为自公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案子布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公民法院申报债款。逾期未申报债款的,视为抛弃债款。
⒊清算安排
公民法院于宣告企业破产必定时限内能够安排有关机关和有关公民建立清算安排,清算安排对法院担任并陈述作业。所谓破产清算安排是指破产宣告后依法建立的,全面接收破产企业并对破产企业产业进行保管、整理、评价、变卖、处理和分配它是在法院的指挥和监督之下总管破产清算业务的专门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