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管理办法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0-22 18:37浏览量:885

一般来说的话,我们购买的车辆一般都是机动车辆,这个机动车包含了小轿车摩托车这些,并且机动车有必要走机动车道,但有的车辆是归于非机动车,那么非机动车的处理方法是怎么的呢?下面,为了协助我们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一、非机动车处理方法
每个区域的方法不同,以上海为例:
《上海非机动车处理方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非机动车处理,保护交通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的《城市交通规则》第五十九条的规则,拟定本方法。
第二条凡有非机动车辆的机关、戎行、集体、企业、作业、校园、人民公社以及个人,都须恪守本方法。
第三条本方法所称非机动车分三类:
一、自行车;
二、机踏两用车,包含三轮机踏两用车;
三、黄包车,包含二轮卡车、三轮卡车、三轮客车、残废人乘用车。
第四条各种非机动车辆,须经公安局非机动车处理所查验,收取号牌、行进证,方准在路途上行进。行进证须随车携带。牌证不得转借、涂抹、假造。军用车辆的核发牌证作业,由戎行车辆主管部门按规则处理。
第五条库房、码头、建筑工地等内部运用的车辆,不核发牌证,制止外出行进。
第六条单位或个人处理申领牌证和异动挂号手续时,应交纳牌证工本费和手续费。
第二章 车辆挂号、查验与核发牌证
第七条申领车辆牌证,须持购车发票或搬迁证及车主证件,向作业单位地点区县(没有作业单位的个人,向户口地点区县)公安机关非机动车处理所处理。
第八条车辆查验:
一、新车查验。凡新申领牌证的非机动车辆,须经查验机件设备合格后,方可发给牌证。
二、年度查验。车辆处理机关关于拥有牌证的车辆,每年进行一次查验,合格后在行进证上予以签证。未经年度查验合格签证的车辆制止在路途上行进。
三、暂时查验。车辆须常常契合规则的技能要求。车辆处理机关随时能够对车辆进行查验。
第九条车辆查验首要项目与要求:
一、车辆结构须紧固、整齐,各衔接部位不变形、开裂或锈烂。
二、自行车、三轮客、卡车和残废人乘用车的铃、刹车等安全设备须完全有用。
三、黄包车的各项设备、车厢容器须契合规则。
四、机踏两用车的发动机、制动器、灯火、喇叭等机件设备,须契合规则技能要求。
第十条各种非机动车辆,应由专业厂、商一致制作和经销。其他单位或个人克己、组装的车辆,一概不核发牌证,亦禁绝在路途上行进。
第十一条外国驻沪组织和外籍人员的车辆,一致由黄浦区公安分局非机动车处理所处理挂号。
第三章 补、换发牌证和异动挂号
第十二条车辆号牌或行进证丢失、损坏,可向原发证机关请求补发或换发。经车辆处理机关审阅赞同后,发给与原号码相同的新牌或证。在新号牌制发前,“补牌证”替代车辆号牌。
第十三条已领牌证的车辆,需求过户、改变、转区、转籍时,可由车主填写“异动证明书”,向原发证机关处理挂号手续。
第十四条车辆转区或转籍时,原发证机关须回收牌、证,开给“车辆搬运证明”,由迁入区域或外省市车辆处理机关另发新号牌和行进证。
第十五条在外省市已领牌证的车辆迁入本市,须有当地车辆处理机关的车辆搬迁证明,方可处理入境挂号。黄包车(除残废人乘用车外)不处理入境挂号。
第十六条车辆如长时间不必,应向原发证机关处理停驶挂号。
第十七条停驶车辆如需康复运用,须向原发证机关处理复驶手续后,方准在路途上行进。
第四章 有关规则
第十八条非机动车辆制作单位试制新式车种,须将设制计划报经上海市公安局交通处核准。
第十九条置办各种黄包车辆,须先向辖区公安局非机动车处理所申领“购车许可证”。车辆运营商铺须凭“购车许可证”出售黄包车。
第二十条已领牌证的各种黄包车,不得随意改装。车辆单位如需改装车型,须将改装计划报辖区非机动车处理所审阅赞同。
第二十一条拥有牌证的自行车、机踏两用车和残废人乘用车出让,应经过本市调剂商铺寄售,不得私自倒卖。
第二十二条拥有牌证的外省市自行车和机踏两用车,暂时来沪行进,只准当年度牌证有用。
第二十三条违犯本《方法》者,公安机关本着“教育为主、处分为辅”的准则,依据情节轻重,别离给予教育、批判、签证、扣车、罚款等处理。
二、非机动车
是指以人力或许畜力为驱动,上路途行进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设备驱动但规划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契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交通工具。
以上内容便是相关的答复,关于这个非机动车处理方法的话,每个区域的规则不同,在上海区域能够直接参照上文的处理方法进行施行,非机动车是不能行进在机动车道的,不然的话出了问题可能要承当职责,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能够咨询听讼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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