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则,专利法所称外观规划,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画或许其结合以及颜色与形状、图画相结合所作出的赋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使用的新规划。
外观规划与
实用新型都可以触及产品的形状,但不同的是,实用新型是一种技能计划,它所触及的形状是从产品的技能作用和功用的视点动身的;而外观规划是一种规划计划,它所触及的形状是从产品美感的视点动身的。
从上述界说动身,外观规划是关于产品外表的装饰性或艺术性的规划。这种规划可所以平面图画,也可所以立体造型,或许是二者的结合。一般来说,它具有下述特色:
(l)只要与产品相结合的外观规划才是我国专利法意义上的外观规划。
外观规划是产品的外观规划,其载体应当是产品。不能重复出产的手工艺品、农产品、畜产品、自然物不能作为外观规划的载体。
构成外观规划的是产品的外观规划要素或要素的结合,其间包含形状、图画或许其结合以及颜色与形状、图画的结合。产品的颜色不能独立构成外观规划,除非产品颜色改变的自身已构成一种图画。可以构成外观规划的组合有:产品的形状;产品的图画;产品的形状和图画;产品的形状和颜色;产品的图画和颜色;产品的形状、图画和颜色。
形状,是指对产品造型的规划,也便是指产品外部的点、线、面的移动、改变、组合而出现的外表概括,即对产品的结构、外形等一起进行规划、制作的成果。
图画,是指由任何线条、文字、符号、色块的摆放或组合而在产品的外表构成的图形。图画可以经过绘图或其他可以表现规划者的图画规划构思的手法制作。产品的图画应当是固定、可见的,而不应是时有时无的或许需要在特定的条件下才干看见的。
颜色,是指用于产品上的颜色或许颜色的组合,制作该产品所用资料的本性不是外观规划的颜色。
形状、图画、颜色三要素是相互依存的,有时其边界是难以界定的,例如多种色块的调配即成图画。
(2)有必要可以在工业上使用,也便是可以为出产经营意图而制作,假如产品的形状或图画不能用工业的办法仿制出来,或许不能到达批量出产的要求,就不是我国专利法意义上的外观规划。
(3)能给人以美的享用,即“赋有美感”。
对外观规划颁发的专利叫外观规划专利。颁发外观规划专利的意图主要是促进产品外观的改进,既增强竞争能力,又美化人民生活。跟着国际市场的扩展、国内外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和人类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产品的外观规划给予有用维护的必要性已变得更为杰出。这是由于改进外观规划与扩展产品出售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当产品的质量和功能相一起,外观规划的好坏能直接影响顾客的挑选,影响产品的出售量。事实证明,一个企业或许由于快速、大量出产在外观上合适大众喜好的产品而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反之,产品将难于出售。正由于如此,工业界和各国政府都在尽力加强对产品外观规划的维护。TRIPS协议第25条明确规则:“对独立创造的、具有新颖性或原创性的工业品外观规划,全体成员均应供给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