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约束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存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作者,在劳作合同、知识产权权力归属协议或技能保密协议中约好的竞业约束条款,那么竞业约束怎样
补偿呢?
听讼网小编为您介绍。
竞业约束的补偿问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合同法》相关规则: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作者能够在劳作合同中约好保存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责任的劳作者,用人单位能够在劳作合同或许保密协议中与劳作者约好竞业约束条款,并约好在免除或许停止劳作合同后,在竞业约束期限内按月给予劳作者经济补偿。劳作者违背竞业约束约好的,应当依照约好向用人单位付出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约束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档管理人员、高档技能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责任的人员。竞业约束的规模、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作者约好,竞业约束的约好不得违背法令、法规的规则。
在免除或许停止劳作合同后,前款规则的人员到与本单位出产或许运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事务的有竞赛联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许自己开业出产或许运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事务的竞业约束期限,不得超越二年。
这儿并没有清晰竞业约束赔偿规范,竞业约束补偿由用人单位与劳作者约好。
经济补偿金
(一)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存用人单位商业秘密责任的劳作者在竞业约束协议中对经济补偿金的规范、付出方式有约好的,从其约好。因用人单位原因不按协议约好付出经济补偿金,经劳作者要求仍不付出的,劳作者能够免除竞业约束协议。
(二)竞业约束协议对经济补偿金的规范、付出方式等未作约好的,劳作者能够要求用人单位付出经济补偿金。两边当事人由此发作争议的,可按劳作争议处理程序处理。用人单位要求劳作者持续实行竞业约束协议的,应当按劳作争议处理组织承认的规范及两边约好的竞业约束期限一次性付出经济补偿金,劳作者应当持续实行竞业约束责任;用人单位抛弃对剩下期限竞业约束要求的,应当按劳作争议处理组织承认的规范付出现已实行部分的经济补偿金。
(三)竞业约束协议收效前或许实行期间,用人单位抛弃对劳作者竞业约束的要求,应当提早一个月告诉劳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