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规定电动车超速超载罚款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7-24 23:00浏览量:2225

《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方法》,对电动自行车驾驭人的年纪、路途建筑及相关处分方法等作出了更为清晰的规则。方法规则,在路途上驾驭电动自行车、超支电动自行车的驾驭人应年满16周岁,驾驭人应随车携带行进证,不得成心遮挡、污损或许不按规则装置号牌。在非机动车道上最高时速不得超越15公里,在非机动车行进规模引导线内最高时速不得超越20公里。一起,驾驭人不得饮酒后驾驭,搭载人数不得超越一人,载物高度从地上算起不得超越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15厘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30厘米。此外,方法对路途设施等也做出了清晰界定,要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将非机动车路途建造归入城乡建造规划。在新建、扩建、改建城市路途时,应当划设非机动车道;已建成的城市路途未划设非机动车道的,应当安排有关部门科学划设。方法也加大了对违章行为的处分力度。驾驭超支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或许没有区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的路途上逆向行进的,处300元罚款;驾驭超支电动自行车不服从交通信号灯和交通警察指挥的,处300元罚款;违背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指示的,处2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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