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的遗产妈妈能够继承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7-29 04:55浏览量:893
儿子的遗产妈妈可以承继吗?下面听讼网小编就对此收拾一些相关常识,期望对您有协助。
儿子的遗产妈妈可以承继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承继法》
第十条 遗产依照下列次序承继:
榜首次序:爱人、子女、爸爸妈妈。
第二次序:兄弟姐妹、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
承继开端后,由榜首次序承继人承继,第二次序承继人不承继。没有榜首次序承继人承继的,由第二次序承继人承继。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含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联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爸爸妈妈,包含生爸爸妈妈、养爸爸妈妈和有抚养联系的继爸爸妈妈。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含同爸爸妈妈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许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联系的继兄弟姐妹。
事例
2015年12月,张老妈的儿子林雄与前妻周某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要求法院就两人的一起产业怎么切割做出判定。但在法院宣判之前,2015年9月中,林雄却因交通意外逝世了。所以,法院就两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做出了完结诉讼的决议。(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林雄生前曾购买了一份意外人身稳妥,没有指定获益人。现在,林雄和周某就这笔稳妥金在夫妻共有产业中应分产业的处理产生了严峻的不合。周某建议前夫在夫妻共有产业中应分得的产业和稳妥金应作为夫妻共有产业进行切割。而张老妈则建议,由于儿子和周某现已向法院提出离婚,所以,两人之间的夫妻联系现已免除。并且,两人在成婚期间并未生育过子女,因而,林雄在夫妻共有产业中可分得的产业和稳妥金应作为遗产由张老妈一人承继。两边洽谈不成,便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法院作出判定:林雄的遗产包含稳妥金和夫妻共有产业中的产业比例,合计60万元。作为遗产由张老妈和周某一起承继。判定张老妈分得28万元,周某分得35万元。
法理分析:
在本案中,为何法院确定林雄和周某的婚姻联系并未免除?由于林雄是在法院就其和周某的离婚诉讼宣判之前逝世的,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榜首百三十七条之规定,离婚案子一方当事人逝世的,完结诉讼。然后做出完结诉讼的决议。两人的离婚诉讼未做出判定,两人的婚姻联系当然持续存在。
依据《稳妥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被稳妥人逝世后,遇有下列景象之一的,稳妥金作为被稳妥人的遗产,由稳妥人向被稳妥人的承继人实行给付稳妥金的责任:(一)没有指定获益人的;(二)获益人先于被稳妥人逝世,没有其他获益人的;(三)获益人依法损失获益权或许抛弃获益权,没有其他获益人的。而周某在购买了稳妥后,未指定获益人,所以,这笔稳妥金应作为林雄的遗产由其法定承继人承继。
依据《婚姻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夫妻在婚姻联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一起一切的产业,除有约好的以外,假如切割遗产,应领先将一起一切的产业的一半分出为爱人一切,其他的为被承继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产业之中的,遗产切割时,应领先分出别人的产业。所以,在林雄与周某的夫妻共有产业中,周某所得的产业比例应作为遗产由其法定承继人承继。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