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和养老保险金的性质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7-10 11:07浏览量:685

问:我和我老公均系再婚,老公再婚前有个儿子,一向跟从其前妻一起日子。婚后咱们又生育了一女孩,可就在不久前,我老公由于驾车呈现事端而逝世。逝世后,我老公的儿子申述我,要切割其父亲遗留下来的遗产。关于咱们婚后的房子和车辆切割根本上达成了一致意见...想要了解更多关于企业年金和养老保险金的性质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答:关于被承继人的企业年金和养老保险金的性质问题,我国相关法令法规对此已作出了清晰的规则。
关于被承继人的企业年金的承继,根据《企业年金试行方法》的规则,员工逝世的,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由其指定受益人或和承继人一次性收取,结合本案状况,并无指定受益人,故被承继人的企业年金按法定承继处理;关于被承继人养老保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则,个人账户余额能够承继。由此可知,此笔养老保险金为其个人遗产。
综上所述,你方建议被承继人的企业年金和养老金应当依照夫妻一起产业区分之后在依法进行承继的建议无法令根据,无法得到支撑。即上述两项产业归于被承继人个人的遗产,应由承继人一起承继,而非先区分一半后再依法承继。
如今是一个法制的社会,很多与日子休戚相关的工作都离不开法令,所以咱们对一些往常的法令常识应该有所知道。法令的存在能够协助咱们更好的应对身边的一些工作,假如你还有一些其他的想了解的常识,欢迎来听讼网找律师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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