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安顿
补偿计划的拟定与布告仅仅是征收过程中的一个阶段行为,那征地补偿安顿计划如何来拟定呢?征地补偿安顿计划拟定流程有哪些呢?
拟定征地补偿安顿计划的流程:
1、拟定机关:市、县政府地政部分会同有关单位施行拟定。
2、拟定依据:土地挂号材料、现场勘察成果、经核对的征地补偿挂号状况、法律法规规则的征地补偿规范。
3、计划内容:
①被征用土地的状况
②土地补偿费、安顿补助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等事项。
③被征地农人的安顿计划。
4、计划布告:市、县政府地政部分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布告计划,听取被征用土地的乡村团体经济组织和农人的定见。这是征地过程中的第二个重要的布告,《征用土地布告方法》对此有清晰的规则,没有征地补偿、安顿计划布告的,被征当地有权回绝处理征地补偿、安顿手续。
5、听证:依据国土资源部2004年1月9日公布、2004年5月1日实施的《国土资源听证规则》,在拟定征地项目的补偿规范和安顿计划报批之前,征地部分应当书面奉告当事人有要求举办听证的权力。
所谓听证,浅显来讲,便是听取定见,听证会也便是听取定见会。听取定见有多种方法,比如说查询,开座谈会,造访等。听证会方法可以从程序上确保公平,听取多方面的定见,不偏袒某一方。在听证会上申请人提出定见后,由各方代表,也便是利益相关人,对是否赞同申请人的定见进行证明,以使决策者科学、合理地作出决定。
征地补偿和安顿的听证会,是征地部分听取被征地人对补偿和安顿计划的定见,在归纳各方面定见后确认征地补偿和安顿计划。
6、报批:由市、县政府地政部分报市、县政府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