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妥代理人是依据稳妥人的托付,为托付人处理各项稳妥事务的人。稳妥生意人是为投保人与稳妥人缔结稳妥合同供给中介服务。下面就由
听讼网小编为我们收拾的有关稳妥代理人和稳妥生意人有哪些监督处理要求的相关材料。以供我们阅览,期望对我们有所协助。
一、稳妥代理人和稳妥生意人在承受监督处理的要求
稳妥代理人和稳妥生意人是交流稳妥人与投保人、被稳妥人之间联络的途径,在稳妥市场中扮演着重要的中介人的人物,其执业行为是否标准对稳妥业的开展影响严重,需求依法进行监督和处理。对此,稳妥法提出了清晰要求:
(一)清晰金融监督处理部门有权查看稳妥代理人稳妥生意人的事务情况、财政情况和资金运用情况,有权要求稳妥代理人和稳妥生意人在规则的期限内供给有关的书面陈述和材料。
(二)稳妥代理人和稳妥生意人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后的3个月内,将上一年度的运营陈述、财政会计陈述及有关报表报送金融监督处理部门,并依法发布,承受监督查看。
二、稳妥代理人或许稳妥生意人承当什么法律责任
稳妥代理人与稳妥生意人是稳妥业开展的产品,具有较体系的稳妥常识,在为稳妥人拓宽稳妥事务和协助投保人挑选稳妥人方面发挥桥梁与枢纽效果,竞赛十分激烈。为了习惯我国稳妥业开展的需求,促进稳妥代理人和稳妥生意人部队的健康开展,维护投保人、被稳妥人或许受益人的利益,稳妥法对稳妥代理人和稳妥生意人在处理稳妥代理事务和稳妥生意事务时,不实行法定责任,诈骗投保人、被稳妥人或许受益人的行为规则了应承当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一)行政责任。稳妥代理人或许稳妥生意人在其事务中诈骗投保人、被稳妥人或许受益人的,由金融监督处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消运营稳妥代理事务许可证或许生意事务许可证。
(二)刑事责任。稳妥代理人或许稳妥生意人在其事务中诈骗投保人、被稳妥人或受益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按照刑法有关规则追查刑事责任,构成稳妥诈骗罪的,按照刑法关于诈骗罪的规则处分;构成贪污罪的,按照刑法关于贪污罪的规则处分。
综上所述,稳妥代理人无权移用代收的稳妥费。而且应该恪守诚笃守信的准则。关于投保人欠交的稳妥费,稳妥代理人也没有垫交责任。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