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独生子女证办理要哪些条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2-04 04:09浏览量:961

契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处理收取《独生子女证》:(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而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而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3)夫妻原有两个计划内生育的孩子,其间一个意外逝世,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4)夫妻丧偶后只要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5)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由自己抚育,而且该孩子不满十六周岁的;(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要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7)再婚夫妻再婚前两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间一个由对方抚育,现家庭只要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8)通过同意能够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抛弃生育,且现家庭孩子年龄在十六周岁以内的。处理独子证的机关是各社区街道办事处计生办担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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