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合同法:签订无固定劳动合同的好处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2-02 00:54浏览量:1287

因为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没有合同停止期,在实行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期间,除非一方或两边当事人免除劳作合同,劳作合同不会主动停止。且因为签定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的劳作者大多在该企业现已至少作业十年以上,或现已接连签定过两次以上的固定期限的劳作合同,
一旦职工与单位签了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就不能以职工不能担任作业等理由停止劳作合同,只能依照免除劳作合同的相关规则处理,并须付出职工补偿金。
企业在进行“经济性裁人”时,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的人员,应在“优先留用”之列.
用人单位违背劳作合同法规则不签定“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的,在免除或许停止劳作合同时,应按劳作合同法规则的经济补偿规范的两倍向劳作者付出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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