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的相关法律常识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4-25 05:45浏览量:951

员工与用人单位因生育稳妥待遇发作劳动人事争议的,应当怎么处理?
答:员工与用人单位因生育稳妥待遇发作劳动人事争议,能够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裁定委员会请求裁定;对裁定判决不服的,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用人单位未依法交纳生育稳妥费又拒不付出员工生育补贴的,应承当什么法律责任?
答:用人单位未依法交纳剩下稳妥费又拒不付出员工生育补贴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期限付出;逾期不付出的,责令用人单位依照敷衍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规范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单位或许个人以非法手法骗得生育稳妥基金开销或许生育稳妥待遇的,应当怎么处分?
答:单位或许个人以诈骗、假造证明资料或许其他手法骗得生育稳妥基金开销或许生育稳妥待遇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得的生育稳妥金,处骗得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生育稳妥定点医疗机构有前款规则行为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撤销其定点资历;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执业资历的,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法吊销其执业资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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