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办理协议离婚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8-05 04:25浏览量:956
协议离婚的处理,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离婚协议书的约好是否清晰、详细。离婚协议书是指夫妻两边为免除婚姻关系,对子女的抚育、产业及债款的分配与承当等问题达到一致意见的书面约好。离婚协议书的效能经婚姻挂号处理机关检查承认,并颁布离婚证后收效。  
一、处理协议离婚有必要契合的条件:  
1、当事人两边须有自愿离婚的合意,且意思表明实在;  
2、当事人须对子女和产业作恰当处理;  
3、处理过结婚挂号;  
4、两边当事人具有彻底民事行为能力。  
二、离婚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1、男女两边的名字等项内容;  
2、自愿离婚的意思表明;  
3、子女的监护及抚育费的承当;  
4、探望权的行使;  
5、产业及债款的分配与承当;  
6、其他约好。  
三、协议离婚程序的处理:  
1、请求。男女两边就自愿协议离婚提出请求,请求两边应当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离婚协议书和结婚证,亲自到一方长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挂号机关请求离婚;
2、检查。婚姻挂号机关对离婚请求依法进行严厉的检查,对离婚挂号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资料进行检查并问询相关状况。当事人是否自愿离婚,是否对子女抚育、产业、债款等问题达到一致意见;  
3、同意。经检查契合离婚条件的,当场予以挂号,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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