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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朋友的小孩,给我收养,她没有结婚,怎么办手续?

其他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2020-01-31 13:13:29182*****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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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郁明娴律师
    月帮助0
    北京市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
    到民政局办理收养手续。
    回复于 2020-01-31 13:21:23 咨询他
  • 刘永龙律师
    月帮助41
    湖北元本律师事务所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除外);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三十周岁。 根据《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领养孩子需办理以下手续: 一、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一)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二)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回复于 2020-01-31 13:43:5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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