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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一家公司担任法人代表、执行董事、总经理,公司是总公司的子公司,五年半了,我担任法人代表、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这家公司没和我签劳动合同,也没有给我发一分钱工资,我可以起诉吗?

劳动争议山西省-临汾市2020-06-10 09:18:38133*****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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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于斌律师
    月帮助1
    山东汪太源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与公司不是劳动关系,
    回复于 2020-06-10 09:22:01 咨询他
    • 律师回复: 2020-06-10 09:23:00

      总经理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 用户追问: 2020-06-10 09:27:35

      我可以要求给我补这五年多的工资吗?

    • 律师回复: 2020-06-10 09:29:13

      你总经理是谁同意的?董事会还是?

    • 用户追问: 2020-06-10 09:31:53

      公司指

    • 律师回复: 2020-06-10 09:33:11

      有董事会聘书吗?????

  • 靳丰恺律师
    月帮助0
    吉林辰德律师事务所
    你应该是属于挂名性质的法定代表人,没有实际权力,也不实际进行管理。五年没签合同,视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该合同未对薪酬作出约定,但你也未付出相应劳动。你可以申请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合同。
    回复于 2020-06-10 10:17:33 咨询他
    • 律师回复: 2020-06-10 10:19:40

      如果你在公司经营中有进行签字等行为,可以视为你履行了部分工作职责,从这一点,或者可以要求支付一定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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