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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属A公司,以帮忙名义转调关系到B公司并告知可随时返回原属公司。因B公司工作安排等原因,双方沟通后,决定结束B公司短期工作,返回A公司。后得知两次关系返回申请均被A公司以司内无岗位、业务不景气等原因驳回,并告知当初随时可返回是本人理解错误。B公司也以业务不景气等原因暗示本人与A公司沟通协调。(均不想承担支出费用:社保)。C公司(A、B上级单位)协调告知本人两个方案:一、本人不愿意留在B公司,协商解除;二、与B公司沟通,在B公司给予项目工作期间安排考核(具体内容均未告知),若B公司不满意,解除劳动关系。想询问两个方案均不选择的情况下,以被迫离职通知书是否可以合理的解决并且得到赔偿,该如何写明

劳动争议湖北省-武汉市2024-11-21 13:52:26195*****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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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占静律师
    月帮助1126
    湖北瀛楚律师事务所
    这个情况,可以协商终止劳动关系,主张经济补偿金,
    回复于 2024-11-21 14:08:58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3250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被迫解除,你必须要有公司存在违法侵权行为,才可以建议说的更详细一些
    回复于 2024-11-21 14:53:37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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