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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搬到东莞,工作地点在东莞,签着深圳的劳动合同,基本工资没有给深圳的最低的。然后每天上7.5小时星期六补班要免费多补一个小时不算加班费,加班费也不是按深圳最低I基本工资给的,可以起诉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经济补偿金吗?

劳动争议广东省-深圳市2021-02-18 19:08:28150*****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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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芳律师
    月帮助0
    广东荣超律师事务所
    周六多补一小时应该支付加班费,否则可以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合同
    回复于 2021-02-18 19:12:59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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