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其他>咨询详情

男方无故失踪二十年突然出现,起诉女方要拆迁手续,女方在男方失踪后八年才单方面起诉离婚成功,,女方想为自己讨个公道

其他山西省-大同市2021-09-22 13:56:18187*****076

分享

律师回复

  • 于伏海律师
    月帮助6
    北京百朗律师事务所
    经过法院宣告失踪的吗?
    回复于 2021-09-22 13:58:00 咨询他
    • 律师回复: 2021-09-22 14:00:54

      第四十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第四十一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自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二条 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   代管有争议,没有前款规定的人,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第四十三条 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四条 财产代管人不履行代管职责、侵害失踪人财产权益或者丧失代管能力的,失踪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财产代管人。   财产代管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财产代管人。   人民法院变更财产代管人的,变更后的财产代管人有权请求原财产代管人及时移交有关财产并报告财产代管情况。 第四十五条 失踪人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失踪宣告。   失踪人重新出现,有权请求财产代管人及时移交有关财产并报告财产代管情况。

  • 李昌律师
    月帮助0
    福建勤乐律师事务所
    现在起诉女方的案件到什么阶段了?有没有材料拿出来看一下
    回复于 2021-09-22 13:59:14 咨询他
  • 魏可律师
    月帮助0
    广东德纳(武汉)律师事务所
    建议电话咨询或者一对一咨询。
    回复于 2021-09-22 14:20:26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3264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那当时离婚是怎么判的?
    回复于 2021-09-22 15:53:23 咨询他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