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务把公司的钱转到自己的卡里,之后又返还,转了4~5次,都是间隔一个月把钱还到公司账户,这种行为违法吗法律会怎么处理
公司法律浙江省-杭州市2023-02-12 21:33:5113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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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庆伟律师月帮助7人浙江六律师律师事务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 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回复于 2023-02-12 21:37:03 咨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