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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在公司是工程咨询公司,公司在北京,我入职的时候与公司签订的合同是在唐山项目驻场,目前到公司是第四年了,由于种种原因,现在公司与我所在项目甲方的合同终止了,导致我驻场的工作也没办法在继续,公司说让我去雄安分公司,由于雄安那的待遇什么的没有谈拢我没同意去雄安,这种情况下我只能离职,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按劳动合同法我能申请什么样的赔偿

劳动争议北京市2023-09-18 09:22:57159*****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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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于伏海律师
    月帮助6
    北京百朗律师事务所
    經濟補償金,每工作滿一年,支付一個月,滿六個月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滿六個月,按照半年算補償半個月。
    回复于 2023-09-18 09:26:37 咨询他
  • 李璐璐律师
    月帮助5
    北京高勤律师事务所
    你好,需要根据劳动合同约定分析,我是专业劳动争议律师,可点击我头像进行电话或一对一咨询,为您提供详细法律服务方案
    回复于 2023-09-18 09:30:10 咨询他
  • 陈丹律师
    月帮助10
    山东英途律师事务所
    你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回复于 2023-09-18 09:33:42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768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如有其他疑问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回复于 2023-09-18 09:56:58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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