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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本人于2023年9月18与博彦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到期,任职时间为三年,为第二次签合同。目前办公地点在深圳。18日在本人已提交了同意续签流程后,公司下发了不续签劳动合同的通知书,并且表示无任何的经济补偿。 我的要求是公司做出相应的经济补偿,请问应该如何申请免费的法律援助以及仲裁呢?这种情况下仲裁需要提交怎样的资料呢?

劳动争议广东省-深圳市2023-09-18 17:30:38134*****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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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刘克星律师
    月帮助0
    广东宝源律师事务所
    你这个情况可以要求申请经济补偿金,对于是否涉及违法解除要更多一点信息。提交劳动合同及不续签通知书等。另外深圳这边一案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最多承担5000元律师费(按胜诉比例)。
    回复于 2023-09-18 17:48:15 咨询他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1052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私信我帮你提供具体材料
    回复于 2023-09-18 18:10:49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2217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需要补偿,可以进行劳动仲裁,也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投诉举报。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3-09-19 18:05:02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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