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赁他人的物品,相机和手机和电脑,一开始并不知道是涉嫌诈骗,租来的物品都拿去抵押或者转卖,卖的钱都拿来还租金和租下一个物品,最开始租用了一段时间然后需要还一点债务,然后为了还上这个相机的费用,我又去租别人的,不断循环,租金都有在支付,因为巨额的租金,不断循环,现在金额已经达到一百w,然后有十几个人去起诉了,被法院移交到公安,公安经侦叫我回去调查,他询问我应该怎么说,我不知道他是只说这十几个人的事还是要我全部说出,十几个人也就十几万,全部就是一百万,他如果问我怎么回复,如实说还是只回复这十几个人的,要不要主动说全部的,过去问话是不是就是立案拘留了.
刑事辩护广东省-东莞市2023-11-25 15:55:12181*****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