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起诉离婚,有与她就谈出轨的录音,我要抚养权,前面我们是协议离婚的,但我现在有录音想诉讼离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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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蓉律师月帮助2365人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协议离婚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回复于 2024-01-01 18:09:19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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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介紹: 1.我哥跟我嫂5月離婚了,我爸媽不知道 2.哥嫂在市區有一套房,有2個小孩(一男一女),女兒:16歲,智力有問題,類似自閉症兒童,兒子:14歲,正常 3.目前離婚協議房子小孩都給我哥,嫂扶養小孩到18歲 4.平時小孩從小到大都是我媽照顧,哥嫂都是在外工作,只有逢年過節回家 5.哥嫂每月沒有固定給我媽照顧小孩費用,只有我姪子要繳交學費補習會,哥會提供費用 6.哥嫂離婚時沒有告訴我爸媽,偷偷協議進行 訴求:我媽不支持她們離婚,但現在已離婚,無法改變,我媽無法接受有智力缺陷小孩歸哥養,但這樣變項變我媽照顧,我媽有三高,身體不好,請問現在應該要怎麼做可以對我哥及我媽傷害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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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事情发生在长沙,时间为近期两个月内。 我弟弟与女方在今天中秋节经媒人介绍认识,在一个半月前女方从老家来到我弟弟工作所在地长沙,两人开始同居,期间两人发生过关系。 女方来长沙之前就说好要来长沙开一个美甲店,我弟弟陪同她找到合适店铺,并出资两万多元为其支付店面转让费及租金,在店面开业后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女方以性格不合为由提出分手,但对于垫付的两万多元钱只肯退还一半,请问这种情况我弟弟这边应该怎么办? 另外,在此交往期间,俩人居住、游玩、吃喝的花费皆由我弟弟出资,共计一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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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破裂,双方协商不好,二婚,婚后一套房子月供已完成,共同一个男孩10岁,男方要求女方净身出户,另外付小孩抚养费到1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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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跟我老公相识6年了 然后在23年他迷上炒股 在银行借10万炒股亏了。后面拿我做生意的周转金9万8拿走不还全亏完了。24年想翻本又借贷28万搞外贸炒股全亏完了。我是今年25年才知道。瞒的我好苦。我现在不想和他过了 2 现他打两份工还债 还不上这两个月就要我给1-2万借他先还。我很不爽 3 想和他财产分割,离婚也行、保障我和孩子教育方面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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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育有一子目前四个月,感情破裂双方争夺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