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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资料使用费的名义扣除我3000押金,由于我急辞,现已为我善后为由,以报销路费和住宿费的名义扣除我的押金1000元

劳动争议山东省-淄博市2024-01-11 09:20:3515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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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张广雷律师
    月帮助215
    山东冠鲁律师事务所
    你好,这个情况建议你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申请仲裁
    回复于 2024-01-11 09:21:29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3264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公司是没有权利扣押金收押金,你可以去举报。
    回复于 2024-01-11 09:25:24 咨询他
  • 王香妮律师
    月帮助124
    陕西萃聚律师事务所
    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4-01-11 09:38:14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768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4-01-11 11:42:11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2823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投诉举报,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4-01-11 20:13:58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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