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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入职,当时公司在松江及金山中均有办公地点。公司录用通知书offer中明确办公地点为上海,公司人事口头表示我部门办公地点在上海,如果有事情可能偶尔会去金山办公。但签订合同时未注意,合同中办公地点为上海、昆山。 2022年6/7月份公司撤销金山办公地点,新搬到昆山。2024年3月,公司决定我部门撤销松江办公点,仅保留昆山办公室。在此之前,松江为主要办公地点,偶尔会去昆山办公。 由于办公地点变更,上班不方便想提离职。请问根据劳动法,公司是否需要赔偿员工提前终止合同的损失

劳动争议上海市2024-02-28 09:50:57188*****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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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谢福金律师
    月帮助206
    广东典纬律师事务所
    需要赔偿的,如有其他疑问,可电话或一对一咨询我,以便更好维护您的权益。
    回复于 2024-02-28 09:54:05 咨询他
  • 阮添涯律师
    月帮助70
    湖北德来颂律师事务所
    劳动合同里明确写了办公地点,很难仲裁
    回复于 2024-02-28 09:58:26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768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4-02-28 16:16:4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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