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结婚无存款到,现资产预估4000万。 婚姻破裂原因:本人借用高利贷200万元炒股失败。先生不愿拿钱还,认为是赌博且是我个人原因,要求离婚并只愿分我大概价值400万元的房产。 家庭资产情况:1.夫妻名下。600万元房产、400万元股权;2.流动资金:200万元;3.其他2000万元土地、房产、股权主要由先生操作以他人名义通过私下协议持有,并未在夫妻名下。 问题:1.基于以上情况我是否属于过错方?2.目前的资产情况从法律角度我能分得多少资产,如何才能最大限度为自己争取?3.我没有正式工作,孩子的抚养权想争取的话,有胜算吗?(之前小孩一直由我照顾)若争取到抚养权,生活费等最多可争取多少
婚姻家庭重庆市2024-03-15 15:10:49189*****428
律师回复
相似问题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