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刚刚租的房子才住几天,房东突然说不想租了,要我们搬走,我想问一下合同上说“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需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对方同意后、应按一个月的标准租金支付违约金、甲方应退还相应的应收租金、”我想问一下,这句话是什么意思?甲方需赔付乙方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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