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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刚刚租的房子才住几天,房东突然说不想租了,要我们搬走,我想问一下合同上说“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需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对方同意后、应按一个月的标准租金支付违约金、甲方应退还相应的应收租金、”我想问一下,这句话是什么意思?甲方需赔付乙方多少?

其他浙江省-杭州市2024-03-21 14:22:35186*****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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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郑泽方律师
    月帮助17
    浙江五民律师事务所
    一个月租金+提前一个月通知及退还剩余租金。可以点击头像电话详细咨询解答给你提供解决办法。
    回复于 2024-03-21 14:24:28 咨询他
  • 李鹏律师
    月帮助4
    浙江五民律师事务所
    支付你违约金,退给你租金,如有其他疑问,可电话或一对一咨询我,以便更好维护您的权益。
    回复于 2024-03-22 09:34:5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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